日照市秦楼街道后大洼村年拆迁,今年分配二期老年分户房和子女分户房,有村民质疑分配方案,认为“原籍非本村的迁入户”概念不合理,区别对待村民。
12月4日,日照市东港区秦楼街道办事处表示,年后大洼村采取村企合作、自主拆迁模式进行旧村改造。改造时考虑到后大洼村因城市规划等因素,多年未规划宅基地,大多数村民住房紧张。因此,多建设了部分楼房用于解决村民住房困难问题。年4月,后大洼村进行安置回迁。年下半年,后大洼村启动回迁安置后剩余楼房的分配工作。同时,经后大洼村党员、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成立由村两委成员、村老干部、村民代表等组成的分房专班。村两委及分房小组结合本村村情、剩余楼房数量、人口状况等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后大洼村楼房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于年11月18日提交全体党员、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并通过。随后,后大洼村就该方案入户征求意见,并将方案在村公示栏进行公示,11月28日后大洼村顺利完成分房。
经查阅后大洼村会议记录,年11月18日,分房专班就非原籍户口的迁入户,户口未迁出的非养老闺女户群体待遇问题进行研究,研究结果为:“不享受独生子女待遇,不享受老年房待遇”。
综上,后大洼村剩余楼房分配及居民待遇问题属于村民自治范畴。经审查,《后大洼村楼房分配方案》和村民待遇的研究制定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未发现违反程序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