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法官刘莉艳在执行过程中让“力度”与“温度”相融合,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盘锦市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司法力量。
案件回顾
申请执行人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与被执行人辽宁某特种管道有限公司、长春某特种管道有限公司、李某某、李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于年4月向兴隆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刘莉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并对自然人的工资进行冻结。
执行跟踪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刘莉艳了解到被执行企业受到疫情的影响,生产经营举步维艰。为了给被执行人留有重新发展的机会,刘莉艳多次做申请执行人的思想工作,申请执行人最终同意本案暂缓执行。
而后,兴隆台区法院依据被执行人恢复执行申请,决定对本案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兴隆台区法院对被执行企业抵押物进行处置。
因案涉厂房、土地的首封单位为盘锦市大洼区税务局,第二轮查封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兴隆台区法院查封为第三轮查封。执行干警随后前往大洼区不动产查询,经与大洼区税务局沟通,确定涉税案件已经完毕。
接下来,要想进一步推动此案的执行,首先需要与现首封法院——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商请执行。
彼时,由于疫情原因,长春市一直处于封城状态,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在此期间,刘莉艳几乎每日联系一次长春中院的法官,争取第一时间推进案件的进程。
五月初,长春市基本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兴隆台区法院第一时间将商请移送执行函邮寄至长春中院。
五月中旬,兴隆台区法院终于收到了长春中院同意商请移送执行函,刘莉艳立即推进了本案的执行工作。
在此期间,刘莉艳还了解到,本案涉及盘锦市一个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在这个特殊时期,如能招商引资成功,将对盘锦地方经济建设有很大促进作用。
为了该案能够早日评估、拍卖,刘莉艳多次带领执行干警到被执行企业对评估标的物的权属状况、占有使用情况进行必要现场勘查,并收集其他有关资料,将案涉土地、房屋进行委托评估,为下一步的快速执行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本案的执行过程中
执行法官刘莉艳不仅详细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主要诉求,更了解到案外更深层的招商引资项目。既坚持依法办案,切实履行有效执行职责,又主动担当作为,积极肩负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充分体现了新时代人民法官的大局意识和担当精神。
写在最后
兴隆台区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保护、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并兼顾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仅彰显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又体现了执法为民的法治理念。
尤为重要的是,通过本案的执行,既有效保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支持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又对规范金融机构的行为,促使金融机构带头依法履职产生了较好的法律指引效果,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为建设民主法治、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地方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盘锦市招商引资、优化发展经济贡献了司法力量。
?文字:张洪坤林超
?编辑:孙硕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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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倾力执行促进多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