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未成年人保护、防治未成年人犯罪,有力推进基层法院少年法庭建设工作,近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领导莅临大洼区人民法院,调研指导少年法庭建设工作情况并进行座谈。省法院刑一庭副庭长宋晓枫、刑一庭综合组长贾俊,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希、刑二庭庭长李玉新、刑一庭副庭长李智琼参与调研,大洼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军和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士远陪同调研。
在旁听了一场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庭审后,省、市法院的领导与大洼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及刑事审判庭全体干警召开了座谈会,对如何更好地建设少年法庭,更有效地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了研究讨论。
大洼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士远汇报了大洼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情况。大洼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盘锦市基层法院管辖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成立了专门的内设机构,并逐步配备人员。张士远在涉未成年案件基本情况和案件特点的基础之上,总结了大洼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的工作开展情况,提出了案件审判保障设施相对滞后、法院与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配合协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等困难和问题,并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少年法庭建设工作进行了计划和安排。
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希对全市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
省法院刑一庭综合组长贾俊在会上介绍了全省法院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先进工作经验,并对大洼区人民法院连续两年获评“辽宁省青少年维权岗”的工作成绩予以肯定。
省法院刑一庭副庭长宋晓枫对盘锦两级法院少年法庭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宋晓枫对盘锦两级法院在少年法庭建设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肯定,并针对进一步完善少年法庭建设、提升工作效果提出建议: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高标准贯彻实施上级法院关于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的工作要求和意见;二是要加强机构和人员配备,形成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的专业化队伍;三是拓展未成年人案件的社会帮助范围,延伸司法职能,与教育部门、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社会教育和帮教工作;四是要发掘盘锦本地特色亮点,积极开展典型案例宣传、开放日、模拟法庭等活动,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基础上寻求新突破、发现新亮点。
大洼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军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大洼区人民法院将重点解决少年法庭的人员配备和审判设施问题,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整合未成年人保护多方力量资源,延伸司法职能,打造特色亮点,在做好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的基础上,做好总结提升工作,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贡献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