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疫情防控通告
(年第22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研判,并报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自发布之日起,将灌云县伊山镇山前路号2楼划定为高风险区;同时,将侍庄街道银河之都小区3号楼、伊山镇小园村糖果巷42-1号解除高风险区,与灌云县其他区域同为低风险区。
全县现有7个高风险区,为龙苴镇吴南村、王堆村、大洼村、邹庄村、乔荡村、朱桥村,伊山镇山前路号2楼。高风险区实行“人不出户,上门服务”,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
灌云县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年11月23日
监制:曹文
原标题:《灌云县疫情防控通告(年第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