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又有多省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共计有6家药企被处理了。
医药观察家网梳理发现,有两家因生产劣药被罚,一家销售劣药被罚,其余三家因违反质量管理规范等被处理。
其中四川省药监局对四川原上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的行为进行了公示处罚:存在中间产品无明确标识和批生产记录未及时记录等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行为;当事人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麸炒苍术(批号:),含量测定“按干燥品计算,含苍术素(C13H10O)不得少于0.20%”,检验结果为0.%。(不符合规定)。
由于劣药生产于新《药品管理法》实施之前,最终仅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以及罚款5.万元的处理。
4月6日,广东省药监局公示了对广东在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处罚结果。
经调查,医院的《医疗机构制剂委托配制批件》(批件号:ZHJWT-)标示的制剂名称为“白皮颗粒”,受托方为广东在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期限为“至年10月9日”。广东在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年11月18日配制批次白皮颗粒,配制时间在批件的委托期限之后。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生产药品,最终药监局对该企业予以“警告”的处理。
销售劣药,获15倍罚款!
除了生产药品的违法行为,还有药企因为销售劣药被处理,直接罚款15倍!
4月6日,黑龙江省药监局公示的佳木斯华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因被查实购进、销售标示山东鲁抗医药集团赛特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左氧氟沙星片”(批号:)不符合规定,最终被药监局予以:1、没收销售劣药的违法所得.42元;2、处劣药货值金额15倍罚款元;3、罚没合计15.42元。
违反质量规范,3家药企被警告、整改
生产销售劣药被重罚也算是老生常谈了,近日还不乏药企违反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被处理的药企,重庆市、辽宁省药监局均有公示的企业名单。
其中重庆聚泰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因未严格贯彻执行其企业质量管理规范文件的行为被药监局予以“警告”处理。
大洼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在3月3日飞检中因存在一般缺陷6项,主要缺陷2项被药监局责令整改;盘锦辽河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在3月25日的飞检中因对连锁三十店未履行管理责任被药监局责令改正、警告。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内容来源:医药观察家网
整理:No.n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