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临沂市发现违法企业19家
7家企业未处理好挥发性有机物废气
无线临沂客户端9月7日讯扬尘防治不到位、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未验收就投入生产……7日,市生态环境局通报,8月份市生态环境局共开展日常巡查和夜间常态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余次,发现违法企业19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起,已立案处罚20起。
20起环境违法行为大多涉及大气、水污染等,其中临沂新义嘉混凝土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涉及扬尘污染防治不到位问题。临沂绿品网业有限公司、临沂高新区家久塑料制品厂等7家企业涉及环境违法行为是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未在密闭空间、设备中进行。临沂市德信混凝土有限公司、临沂金双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兰陵县东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兰陵县太平村铁矿这4家企业的环境违法问题是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临沂市兰山区加多木业板材厂等3家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是危险废物贮存不当。山东鹏程铝业有限公司、临沂铭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家企业涉及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莒南县板泉镇第一加油站未按规定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此外,当天还通报了7月份全市各县区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及7月份全市重点河湖水质达标情况。7月份,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综合指数最好的是临沭县,最差的是蒙阴县,排名依次为:临沭县、郯城县、兰陵县、沂南县、河东区、罗庄区、莒南县、兰山区、高新区、平邑县、费县、沂水县、蒙阴县。
7月份,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全市36个重点河流考核断面进行了监测,共有10个断面超标,分别是兰山区老龙沟解放路桥断面、河东区汤河禹屋桥断面、河东区黄白排水沟黄庄闸断面、郯城县黄泥沟管集断面、兰陵县汶河南桥断面、兰陵县吴坦河八大洼断面、莒南县鸡龙河于家湖坝断面、莒南县洙溪河东高家庄断面、莒南县绣针河清泉林断面、临沭县苍源河于科桥断面。
临报融媒记者付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