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教师招聘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中小学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根据《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年)的通知》(盘政办发〔〕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48人)
年大洼区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48人,其中:初中29人;小学19人,将全部派往农村教学一线工作。相关专业及名额分配如下:
(一)初中拟招聘学科及人数(29人)
招聘学科:语文6人、数学3人、英语5人、物理2人、化学2人、生物4人、政治4人、历史2人、地理1人。
(二)小学拟招聘学科及人数(19人)
招聘学科:语文8人、数学7人、英语4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立志从事教师职业;
4.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招聘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1)初中: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一批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对口。
(2)小学: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二批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对口。
具备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学历专业和教师资格,即要求应聘岗位与考生所持有效学历证书专业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一致。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应取得初中及以上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取得小学及以上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研究生要求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符合以上学历、学位、专业及教师资格要求。
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和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报名参加招聘考试(在一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如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或考核不合格,教育行政部门或用人单位不予聘用)。其他往届毕业生应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学历专业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年版)》和《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执行。
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年盘锦市大洼区义务教育学校计划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可到盘锦市教育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