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情系你我
守法人人有责
从12月15日起
《潍坊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
正式施行
《潍坊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明确了热线工作机构设置与职责,服务对象的权利与义务,热线受理办理与督办考核事项等,体现了依法治市、依法行政的理念,标志着潍坊热线工作迈入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潍坊首例
12月18日,诸城市公安局根据市热线中心通报,组织朱解派出所循线调查,快速出击,一举抓获并行政拘留一名反复恶意拔打热线电话的违法嫌疑人,这是《潍坊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我市行政拘留的首例违反条例规定的嫌疑人。
经查:违法嫌疑人王某某,男,31岁,林家村镇大洼村人。该人曾因违法问题先后三次被诸城市公安机关拘留。12月16日晚,违法嫌疑人王某某因纠纷酒后拨打报警电话后,对民警告知其反映的事项属于经济纠纷建议其到法院处理不满,先后拨打热线27次,恶意投诉,发泄不满,严重占用政务热线资源,扰乱了热线办理正常工作秩序。被朱解派出所抓获后,该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反复恶意拔打热线电话的违法嫌疑人王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十五日。
接下来,让我们重温条例全文
潍坊市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
(年10月21日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
年12月3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三章服务对象的权利与义务
第四章受理办理与督办考核
第五章数据管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热线),是指本市设立的由电话以及配套设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