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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3/29 21:00:00

新能源案件说法42:山地集中式光伏电站一般地处偏僻,面积广阔、地势高低不平,进入秋冬季节后雨水较少,天气干燥,草木枯黄,季风盛行,一旦着火极易连成一片。如果光伏电站施工过程中,实际施工人朱某安排杨某、郭某在长满荒草的野外进行电焊作业,因电焊作业过失引起森林火灾,过火人工造林面积53公顷,损失金额万元,那么朱某、杨某、郭某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参考案件:()豫03刑终号

关键信息:

一、参考案件中,年2月江苏立弘公司与汝阳协鑫公司签订光伏发电板安装、送电等施工工程合同。年5月,立弘公司又将光伏发电板电气施工转包给朱某与李某。

二、年3月,朱某带领工人在汝阳县城关镇张河村薛山大洼光伏发电项目工程三号工地施工,安排杨某、郭某一组电焊作业。15时许杨某、郭某在施工过程中,因电焊作业过失引起森林火灾。经鉴定,致使过火人工造林面积53公顷,损失金额万元。

三、法院判定,1、朱某、杨某、郭某发在施工过程中过失引起火灾,过火人工造林面积达53.公顷,损失达元,造成严重后果,符合‘过失引起火灾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立案标准,其行为构成失火罪。2、朱某安排杨某、郭某在长满荒草的野外进行电焊作业,朱某、杨某、郭某发未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且在起风后继续作业,朱某在该起火灾事故中应负主要责任。3、以失火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三年;以失火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以失火罪判处郭某发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结论:如果光伏电站施工过程中,实际施工人朱某安排杨某、郭某在长满荒草的野外进行电焊作业,因电焊作业过失引起森林火灾,过失引起火灾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那么朱某、杨某、郭某将构成失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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