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但就是有那么一些人
无视防疫相关规定
以身试法
战疫
近日
大洼公安分局大洼派出所
处理了一起
在疫情防控期间
浴池私自营业的案件
清查行动
疫情防控期间,为了对公共场所和重点场所加强管理,大洼公安分局大洼派出所开展了全区域“扫雷式清查”行动。他们派出全部警力,以中队为单位深入到辖区各类公共场所进行大检查。
4月8日11时左右,大洼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内场所检查时发现,大洼区大洼街道一洗浴大门处于开放状态,内卷帘门也半开半闭,民警们随即进入室内检查。
检查中,发现男浴室内有顾客三名,女浴室外鞋柜内有女鞋四双。在对洗浴法人进行询问后,确定此洗浴没有遵守《盘锦市疫情期间洗浴停业的通告》规定,仍然开门营业,为防疫工作埋下了重大隐患。派出所民警当场对此违规违法行为立即予以制止。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命令”的相关条款之规定,给予浴池老板周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警方提示:疫情防控期间公共浴池、线下培训机构等行业和场所应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要求暂缓营业。防疫规定不是儿戏,不要以身试法。对于那些顶风作案、置疫情防控工作于不顾的商家,警方必将严惩。
信源:大洼公安分局
编辑:关人铭
审核:郑春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