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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辽宁新增3例!其中沈阳1例!年2月2日22时至2月3日11时,辽宁省新增3例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其中沈阳市1例,阜新市2例,均属普通型病例。
截至年2月3日11时,辽宁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73例,其中重型病例6例,大连市治愈出院1例。73例确诊病例中,沈阳市14例、大连市12例、鞍山市1例,本溪市3例、丹东市6例、锦州市7例、营口市1例、阜新市5例,辽阳市2例、铁岭市3例、朝阳市6例、盘锦市8例、葫芦岛市5例。目前72名在治患者均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病情平稳。72名在治患者中,57例病例为输入性病例,15例病例为本地感染病例。
目前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人,已解除医学观察人,现有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正在追踪18人。
沈阳已公布的患者轨迹
铁西区
杨某,高铁G次保洁员。家庭住址:铁西区霁虹街道鑫丰花园。发病前1月14-15日正常随车高铁G往返武汉开展保洁工作。
丁某某,湖南某大学在校学生,患者杨某女儿。1月13日乘坐高铁G回沈,列车经停武汉。
沈某某,出租车司机,车牌号:辽AGV。现住址:铁西区爱工街23-5。经常往返机场,无法确定是否接触过武汉来往人员。
大东区
程某某,学生。家庭住址:大东区津桥街道大什字街-1。1月17日至1月20日与5名同学在武汉旅游。1月20日乘坐12点10分HU次航班回沈,其父亲开车接患者返回家中;1月20日与同学在大东区津桥路巨无霸餐厅大厅就餐;21日早驾车送姥姥回家(辽阳市风和日丽小区);21日前往铁西高花参与家庭活动(参加活动密切接触亲属已经全部找到并进行医学隔离)。22日晚与同学在沈河区高登大酒店附近上隐小厨聚餐,后在沈河区金融中心私人订制KTV唱歌、阿里郎大酒店包房就餐。
程某,患者程某父亲。1月21日与女儿前往铁西高花参与家庭活动;1月23日前往大东小津桥农贸市场,未接触过野生动物。1月24日驾私家车同女儿前往中国医院就诊。
王某某,患者程某某母亲,1月20日后与患者程某和程某某密切接触。1月21日与其丈夫程某和女儿程某某前往铁西高花参与家庭活动。1月22日13时30分左右在中街新玛特商场内好利来蛋糕店看蛋糕,并询问一名店员;随后在新玛特一楼金店看首饰,期间在周生生店询问过一名店员。24日早9时左右陪同女儿、丈夫去中国医院看病。当日下午1:30左右佩戴双层医用口罩乘路公交车回家。
皇姑区
李某,列车员,家庭住址:皇姑区昆山西路-3。1月15日至1月21日乘高铁G,G次,往返于沈阳与武汉。
沈河区
董某,家庭住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顺发巷11号。1月16日至22日曾在武汉、深圳、西安、南昌等地停留,1月22日18:20-21:45乘坐长龙航空航班从南昌飞往沈阳,航班号GJ。
辽中区
辽中区1人,1月22日下午5时20分在辽中区念慈堂殡葬服务中心参加朋友父亲葬礼。
其他
患者马某,公司职工。1月20日从沈阳乘飞机JD于21时到达武汉旅游,期间曾到南昌,1月25日18点20分乘坐GJ航班飞回沈阳。
盖某,学生。1月20日与同学在大东区津桥路巨无霸餐厅大厅共同就餐。1月22日,与同学等共10人先后在金融中心私人订制KTV唱歌、阿里郎大酒店包房就餐。
辽宁其他城市已公布确诊病例情况和轨迹
各市公布的确诊病例信息如下:大连
1、33岁男性患者,长居武汉,1月11日在武汉家中出现发热、畏寒、肌肉酸痛等症状,1月17日返连,当日入院就诊。目前已经治愈。
2、37岁男性患者,在武汉工作,1月16日患者出现全身不适、畏寒症状,1月20日返连,23日上午入院就诊。目前患者病情稳定。在连密切接触者12人,居家医学观察中。
3、46岁男性患者,1月9日从湖南至武汉天河机场返连,1月11日在大连家中发热,24日入院就诊。患者诊断是重症病例,目前病情尚平稳,积极治疗中。在连密切接触者15人,居家医学观察中。
4、36岁男性患者,1月13日去武汉开会,14日下午乘飞机去成都,17日下午乘飞机回大连,当日在家中发热后入院隔离观察。目前患者属于轻症病例,仍发热、偶有咳嗽、无咳痰。在连密切接触者5人,居家医学观察中。
5、78岁女性,系第3例患者母亲。
6、37岁男性患者,1月28日发病,1月29日以发热伴流涕、腹泻1医院就诊。该患者是朝阳市确诊患者信息横传我市的密切接触者。1月21日于北京开会期间与多名来自武汉人员密切接触,且其中有1人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感染。
7、36岁女性患者,1月22日于境外旅行归来后感乏力,不适。1月28日晨出现肌肉酸痛,伴鼻塞等症状,自服药物无好转,后就诊于大连医科大学附属一院发热门诊。
鞍山
姜某,男,53岁,岫岩药山镇人。1月21日,姜某乘坐李某夫妇驾驶的私家车返辽,出发前3人在湖北省鄂州市批发市场一小吃部用晚餐。22日早晨,到达河北省沧州市,在一小吃部用早餐。22日16:00左右,到达海城西柳高速口,下车后独自打车到海城市站前,然后拼车(副驾驶为一男性乘客、在岫岩满族自治县牧牛镇大古木峪村下车,后排另有一女性乘客带一小孩、在牌楼镇下车)于当日18:30左右到达家中。
本溪
1、郑某,女,31周岁,武汉市人,1月16日从汉口乘坐T高铁,17日到达沈阳北站后,从沈阳北站换乘地铁到沈阳站,于当天下午乘D动车到达本溪。
2、于某,郑某丈夫,两人一同返回本溪。
3、张某某,女,63周岁,本溪市人(家住平山区南地街道办事处某小区),在广州市工作。年1月15日4时40分左右到达本溪。
丹东
1、姜某,男,25周岁,丹东市人,在武汉工作。
2、杨某某,男,22周岁,学生,家住东港市内。1月21日下午14:55乘坐昆明—大连CA航班,中途在湖北省十堰市经停20分钟,当日20点左右到达大连周水子机场,后乘坐地铁到达大连火车站,入住速8快捷酒店,无外出史。1月22日早6:30在大连火车站乘坐D次高铁(1车厢7D)到达东港北站。
3、冯某某,男,37周岁,家住宽甸县内。在北京工作,无武汉旅居史,患者自述于1月21日一人驾车从北京回到丹东,入住丹东新安东阁宾馆。
4、殷某某,女,39周岁,家住宽甸县内。患者于下午14时57分左右在汉口火车站乘T次火车,于1月21日中午12时左右到达沈阳北站1月21日下午14时30分乘坐从沈阳开往宽甸的大客车。
5、杨某某,男,年生人,丹东市振安区人。1月22日由武汉乘坐交通工具,于1月23日到达丹东。
锦州
1:尤某,男,36岁,黑山县人,武汉工作。于1月19日开私家车携父母、妻儿5人返乡,1月23日零时多回到黑山家中。
2:杨某,女,34岁,黑山县人,尤某之妻
3:张某,男,26岁,古塔区,武汉厨师。1月22日去湖北省*冈市麻城市游玩。1月23日从麻城市乘D次列车,1月24日早晨到北京西站,乘坐地铁到北京南站,乘G到锦州南站。
4:闫某某,男,35岁,义县义州镇。年12月24日到武汉参加展览会,年1月22日乘坐飞机返到沈阳,晚上19时26分坐动车回到锦州,拼出租车返回义县家中。
5:何某,女,34岁,义县人,为病例4妻子。
6:王某,女,63岁,为病例1之母。
7:张某,男,38岁,凌海市人。1月19日-21日到武汉参加会议,1月22日回到凌海家中。
营口
房某,男,56周岁,营口市人,1月16日早与朋友李某自驾车由武汉返回营口,17日凌晨抵营。
阜新
1、张某某,女,47周岁,阜新人,21日与丈夫、儿子由襄阳返回。
2、林某某,48周岁,湖北襄阳人,为首例患者丈夫。
辽阳
1、刘某,男,汉族,43岁,辽阳县小北河镇人。1月21日由武汉返辽,当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1月22医院医院进行医学隔离观察。
2、万某,女,汉族,43岁,辽阳县寒岭镇人,1月21日由湖北鄂州自驾车返辽,22日抵达家中(辽阳县寒岭镇栗子园村)。
铁岭
1、马某某,男,51岁,调兵山市人。1月17日乘坐G次动车返铁,1月22日晚因发热医院就诊。
2、夏某,女,25岁,西丰县人。1月19日乘坐南航CZ次航班到沈阳桃仙机场。
朝阳
1、张某某,男,42岁,凌源市人,家住武汉。1月18日乘坐G-13车10C武汉(汉口)至北京西高铁到北京,入住北京实茂花园酒店开会。1月20日21时自北京自驾到凌源,到东城街道宝德丽景二期A区看望家人后,入住凌源百和宾馆。1月21日上午10时至12时,到春天房产中介看房,晚上18点到20点去原味楼与同学聚餐。1月22日上午9点30分,医院呼吸科就诊,下午自驾到四官、瓦房店探望亲属。
2、患者男,武汉人,自驾车回朝阳双塔区。1月19日20时由武汉自驾车到达朝阳双塔区探亲。
3、张某某,男,72岁,凌源市人,为首例患者张某某父亲。
4、裴某某,女,42岁,为首例患者张某某妻子。
5、曹某某,女,48岁,朝阳县根德乡平房村村医。1月23日7时,接诊了患者刘某某(葫芦岛人,由男友陪同,对村医自述是从四川打工回乡,实际是从武汉打工回乡)。当时刘某某体温测量正常,咳嗽。曹某某对患者进行静脉滴注炎琥宁等药品,时间约为2小时。诊所内无其他患者。1月25日9时,患者刘某某再次来诊所打针,接触情况与1月23日相同。此为与刘某某最后一次接触。
6、张某某,女,4岁,是首例患者和第4例患者女儿,第3例患者孙女。
盘锦
1、患者男性,64岁,1月23日从武汉到沈阳,24日从沈阳返回盘锦。
2、病例2:年1月22日23时从武汉自驾返回盘锦,24日中午13时到达其父亲居住处。途中未住宿,中途在服务区休息4-5次,每次停留2-3小时。回到盘锦后未外出会亲访友,1月26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经我市专家会诊后,医院隔离治疗。
3、病例3:1月8日-12日在长春工作、生活。1月12日从长春乘坐高铁(车次G,车厢08,座位号A),到达北京南,从北京打商务车到宾馆(中青记者之家),居住至1月18日,期间在北京国际饭店开会,住单人间。1月18日从北京坐卧铺(车次Z61,车厢18,座位号),19日到达长春后打车回家。22日打车到达长春西站,乘坐高铁(车次G,车厢09,座位6A)到达盘锦北站,其父亲自驾接站,直接回到自家。
4、葛某某,女,38岁,系病例1女儿,大洼区东风镇二道边老君炉村。
5、王某某,病例3密切接触者。
6、7:王某某、张某某,随病例2自驾从武汉回盘锦。
葫芦岛
刘某某,女,60岁,葫芦岛人(家住南票区打渔山某小区),武汉工作,保洁员。患者发病前有武汉居住史。
景某,男,26岁,葫芦岛人(家住龙港区马仗房某小区),武汉在读学生。1月19日从武汉经锦州返葫。
薛某某,男,29岁,福建人,在兴城居住(租房)。1月15日-19日,与4名同事驾车到北京参会。参会人员中有来自湖北省一家分公司的工作人员。
公告关于公安机关对群众举报
涉疫违法犯罪线索予以奖励的公告
2月2日,辽宁省公安厅发布《关于公安机关对群众举报涉疫违法犯罪线索予以奖励的公告》,规定从即日起,将对群众举报涉疫违法犯罪线索予以奖励。
一、奖励范围
凡举报下列涉疫违法犯罪线索之一,并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相应的奖励:
(一)明知已感染或可能感染新型冠状病*,故意进入公共场所或者隐瞒情况与他人接触的;
(二)以故意逃避、隐瞒事实等方式拒不配合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的;
(三)生产、销售伪劣口罩、防护服、消*液等防护用品、医用卫生材料或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的;
(四)编造虚假信息或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而传播的;
(五)以防控疫情的名义实施诈骗的;
(六)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
(七)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八)盗窃、诈骗、破坏、侵占疫情防治救援物资和设备的。
对上述违法犯罪行为,群众可以通过拨打“”电话方式进行举报。
二、奖励条件
举报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奖励:
(一)所举报的违法犯罪行为属于辽宁省公安机关管辖;
(二)有明确、具体的被举报对象和具体违法犯罪情况;
(三)举报内容事先未被公安机关掌握;
(四)举报内容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
三、奖励标准
(一)被举报人被公安机关给予行*处罚的,被处罚1人可以奖励元;
(二)被举报人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被采取强制措施1人可以奖励元;
(三)被举报案件存在涉案货值的,可以按照涉案货值金额的3%对举报人进行奖励。每起案件举报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最低不低于元。
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内部人员举报的,可按照上述标准加倍计算奖励金额。
对同一举报人符合多个奖励标准的,按照最高标准奖励一次;联名举报的,按照一案进行奖励。匿名举报的,结案后能确定举报人真实身份的,及时予以奖励。
四、奖励实施
公安机关受理群众举报的涉疫违法犯罪线索后,将及时与举报人联系。对符合奖励条件的,根据案件性质和办案进度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一)举报内容属于行*案件的,在公安机关作出行*处罚决定之日起实施奖励;
(二)举报内容属于刑事案件的,对不涉及涉案货值金额的,在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实施奖励。对涉及涉案货值金额的,在人民法院刑事判决生效之日起实施奖励。
(三)实施奖励时,奖金在1万元以下的,公安机关将在5个工作日内兑现;奖金在1万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将在10个工作日内兑现。
公安机关鼓励社会群众积极举报涉疫违法犯罪线索,严格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人身安全。同时,举报人应当如实举报,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责任。
举报人认为公安机关在实施奖励时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的,可以向省公安厅投诉或者通过公安部网络平台进行举报投诉,省公安厅将及时调查处理。
补充公告(第4号)关于查找与夏某有密切接触人员的紧急公告
补充公告
(第4号)
广大市民朋友:
随着排查工作的不断深入,为继续查找与铁岭市西丰县确诊病例夏某有密切接触人员,现发布补充公告如下:
1、1月20日中午12:30时,夏某在忠信村路边打车(车牌号为辽MTR)到农贸大厅下车,上车时车后排还有一名女乘客,寻找该名女乘客。
2、1月21日中午12:47在忠信村乘路公交车(车牌号为辽MQ)到步行街西口下车(据夏某口述,她上公交车时,车上只有司机1人),寻找同车乘客。
3、1月21日下午14:30前后,夏某在凯帝商厦三楼内衣区购买袜子。14:50至15:40之间在凯帝商厦一楼超市购物。
4、1月21日下午16:30时,夏某在农贸大厅站点乘路公交车(车牌号为辽MQ)返回忠信村,此站点发车时共有乘客7人,夏某下车时车上有其他乘客11人,寻找同车乘客。
为有效防止和阻断疫情传播,请以上时段可能与夏某有密切接触人员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相关人员看到本公告后,立即与卫健局联系,进行电话登记。联系。
2、相关人员看到本公告后,暂不要外出,自1月22起居家隔离观察14天。时刻观察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请第一时间戴好口罩到县卫生健康局指定的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西丰县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2月2日
共同努力打赢防疫阻击战
来源:沈阳晚报、辽沈晚报、辽宁省卫建委众志成城抗疫情,扫码点亮头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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