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年高中阶段招生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13号)、《安庆市教体局关于做好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宜教体发〔〕6号)和《关于下达各县(市)年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的通知》(教体办[]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县年高中阶段招生(以下简称“中招”)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坚持“普职协调、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原则,推进我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引导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适应新高考改革和新课程改革的要求;着力源头治理、过程公开、从严监管和严肃执纪,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和普及有质量的高中阶段教育。
年我县初中毕业生数为人(比年减少46人),高中阶段招生人数为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人(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见附件2),比年减少40人;中职招生计划人,比年减少人。
二
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
(一)扎实做好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录取工作
1.进一步落实职普大体相当要求
根据应届初中毕业生底数,引导初中生源合理分流。各校要建立起未参加中考的初中生生源追踪制度,切实掌握流失学生去向,并动员他们回到县内职业学校就读。县教育局将把中职招生任务同步分解落实到各初中学校,明确初中学校的责任和任务。各初中任务的完成作为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的重要内容。
2.进一步健全中职招生工作机制
各学校要有专人不间断维护,确保中职招生录取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