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条例》自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标志着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正式建立。五年来,存款保险制度在我市平稳落地、深入推进,各方反应积极,社会认知度不断提高,在保护存款人权益、营造良好的金融竞争格局、维护金融稳定等方面正发挥着重要作用。我行已按规定强制加入存款保险,市民的存款安全直接受到国家法律和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障。
1.什么是存款保险?
存款保险又称存款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设立专门的存款保险基金,明确当个别金融机构经营出现问题时,依照规定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保障存款人权益,并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安全的制度。
市场经济条件下,存款保险制度是保护存款人权益的重要措施,是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世界上已有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实践证明,存款保险制度在保护存款人权益、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各国普遍实施的一项金融业基础性制度安排。
2.哪些金融机构加入了存款保险?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覆盖所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以下统称投保机构)。
也就是说,我国境内存款类银行机构已按照国家要求强制加入存款保险,您的存款不论放在哪家银行都受到存款保险的保障。
注:投保机构在我国境外设立的分支机构,以及外国银行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适用此规定。
3.哪些存款在存款保险保障范围内?
被保险存款包括投保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包括个人存款和单位存款,本金和利息都受保障。
但是,金融机构同业存款、投保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机构的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规定不予保险的其他存款除外。
注:您在银行购买的理财等投资产品,不属于存款,不受存款保险保障。
4.存款保险偿付限额是多少?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目前为人民币50万元。50万元能够覆盖我国99.6%以上存款人的全部存款。
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同一家投保机构包括该机构在我国境内的所有分支机构。
注:按照分散风险原则,“鸡蛋”(存款)多了可以多放几个“篮子”(银行)。
5.存款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没有保障了吗?
不是的。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还可以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而且,从国际经验看,即使个别银行出现问题,通常是通过市场手段,运用存款保险基金促成健康的银行收购问题银行,将问题银行的存款转移到健康的银行,使存款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6.存款人需要交纳保费吗?
不需要。存款保险作为国家金融安全网的一部分,其资金来源主要是金融机构按规定交纳的保费。收取保费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市场约束,促使银行审慎经营和健康发展。
7.投保机构交纳的保费是如何确定的?
投保机构应当交纳的保费,按照本投保机构的被保险存款和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确定的适用费率计算,具体办法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规定。存款保险费率由基准费率和风险差别费率构成。
8.什么情况下进行偿付?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存款人有权要求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使用存款保险基金偿付被保险存款:
(1)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担任投保机构的接管组织;
(2)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实施被撤销投保机构的清算;
(3)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投保机构的破产申请;
(4)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情形。
为了保障偿付的及时性,充分保护存款人的权益,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在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偿付存款。
9.存款保险基金怎么管理?
根据国务院批复,存款保险基金由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专门账户,分账管理,单独核算,管理工作由中国人民银行承担。
为保障存款保险基金的安全,条例规定,存款保险基金的运用遵循安全、流动、保值增值的原则,限于存放中国人民银行,投资*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信用等级较高的金融债券及其他高等级债券,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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