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武兴来源:文明路上
近日,辽宁盘锦大洼区检察院孙旺检察官给大家普法了:司法机关当中,收受贿赂不办事,正说明司法工作人员保证了道德底线。
我滴个天哪!这是什么狗屁理论,竟然出自检察院大检察官之口,看来他是收钱收习惯了,收得天经地义,因为不仅发了财,而且还守住了道德底线,是一位经得起考验的人民好检察官。
那些送钱的人你就哭死吧,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而且你还不敢去要,否则起诉你行贿罪。如果不是看到澎湃新闻的视频,真不敢相信有这么强词夺理的任性检察官。没有证据都不敢写,怕造谣叫去喝茶哟。
这就搞不懂了,如果送钱的人是行贿罪,那么收钱的人不就是受贿罪了吗?但在检察官孙旺眼里却不是,难道我们对受贿罪理解有偏颇?
为了慎重起见,咱们还是先百度一下吧,万一受贿罪的定义真的改了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原来如此,终于知道大检察官对受贿罪的理解了: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了你的钱,如果为你谋取了利益,那么就构成了受贿罪,只要不为你办事,那就构不成受贿罪。所以,司法人员受了钱,但不办事,恰恰说明了司法人员控制力强,杜绝了受贿罪的产生。
孙旺大检察官不仅不认为这种行为是犯罪,而且还称赞司法人员有道德底线。俗话说,吃了别人的嘴软,但到孙旺这里,吃了别人的还嘴硬。这就是道德底线?
什么是道德?道德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通过社会的或一定阶级的舆论对社会生活起约束作用。
其实,道德的概念真的好模糊,好像什么都可以用道德来框住。如果你乐于助人,会被别人夸奖为道德高尚,如果你在别人衣服上吐口谈,会被骂真没道德。提倡道德的人大多是*客,往往是希望你听话,不惹事生非,否则可能是不道德的。
但在民间,至少做这些事情是不道德的: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答应了别人却放鸽子、收了别人的钱却不办事……这些都是约定俗成的,千百年累积起来的。
在古代,强盗土匪收了别人的钱都要替别人办事的,否则会受到社会谴责,无法立足。所以,盗有盗法,匪有匪规。怎么作为司法人员反而收了钱却不办事呢?看来比强盗还强盗,比土匪还土匪!这哪里有什么道德底线?
别废话!快交出钱来,让你通过!
道德底线是人们应该遵循的社会公德的最低警戒线,而法律是最低道德要求。你这个大检察官,连法律都遵守不了,还谈什么道德底线?一个随意践踏法律的人,谁会相信他有道德底线?君子谈规则,骗子谈道德,不谈法律谈道德,什么都会乱套!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在一些司法人员眼中:法律的解释权在我这,我说的就是法。既然能够说出“收了钱不办事就是保证了道德底线”的怪论,也就能够说出其他乱七八糟的怪论。
当辩护人指出被告人的12份笔录时间没有一份跟同步录音录像时间一致时,孙检察官称:“存在这样的合理误差,恰恰体现了侦查人员在相关的提讯过程中,严谨扎实的作风。”
照此推理:冤家错案多恰恰体现了程序公正,审核把关严;信访人员多恰恰说明了依法办事,杜绝了侵权事件的发生;吸*人员多恰恰体现了教育到位、排查到位;顶替上大学的人多,恰恰说明了社会风气良好,人们诚实守信……不说了,否则受害人陈春秀、苟晶们会哭晕在厕所。
作为检察官,本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可是他却做起思想教育工作来了,还希望对方理解:“我们侦查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可能还没有达到我们辩护人员要求的水准,我们是盘锦,我们不是一线二线大城市,也希望辩护人对此能够予以谅解。”
你到底是做法律工作的还是做宣传工作的?难道不同的城市法律标准和工作要求也不一样吗?不是一线二线大城市就可以胡乱作一通吗?对自己不严格要求的检察官能办成铁案吗?建议有关部门去查一下,我们真担心那里有很多冤假错案!
现在想起来,我们的法治还真是任重道远,好好的法律规章制度,却被一些人践踏得支离破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