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桃花源——大洼
秦子生
一缕缕春风,悄无声息地把太行山深处的峰峦沟壑渲染成一个绿色的世界。
百十户人家,三百多口人,深藏在燕赵大地西南的太行山皱褶里,终日与石头为伴。在一座酷似孔圣人的山脚下,人们称山为孔子峰,凹为凤凰窝。两百多年前,明嘉靖时期一张姓人家看中了这里的风水宝地,遂从涉县更乐镇红街村举家迁来,在此立村建寨,繁衍生息。这里只有张姓,没有旁姓,人们说凤凰窝不宿二鸟。
小山村就像她依偎的大山一样,坚韧、厚重、智慧、包容。孔圣人巍然屹立,村民们潜移默化,尊老爱幼、乡邻和睦、行善积德、忠厚传家。一代代山里人起早贪黑,砌石造屋,垒堰造田,筑路俢坝,挖池蓄水,硬是在这满眼的石头窝里顽强生存。他们用汗水作墨,把石头当纸,用钢钎和铁锤作笔,在坚硬的石头上写下了动人心弦的不朽诗篇;他们人人是石头艺术家、石头雕塑家,用他们娴熟的技艺,揉搓着石头,摆弄着石头,敲打着石头,让石头作品绽放异彩。
小山村古朴幽静,远离尘嚣。这里是尚待开发的、绵延二十余里的莲花谷景区,从上游王金庄到下游古台水库,大洼位居中下段。景区内群山耸歭,怪峰林立,大洼村像一位羞涩的美女,躲在孔子峰背后,等待着人们去揭开她神秘的面纱。从河西岸跨过碾盘河上的一座小桥,到达孔子峰脚下,沿着山脊缓坡南上两百余米,转弯向东折去,隐约可见远处山脊陡坡上在绿树掩映下矗立着一座座高低不一的石头楼、石头院。是空中楼阁,还是海市蜃楼?这就是我多少年只闻其名,不见其面,在睡梦中常常梦到的大洼村?
这里是姥爷、姥姥的老家,小时候常常听娘讲起。在那兵荒马乱的战争年代,姥爷随他的父亲等一群人翻山越岭从大洼逃难到固新东山村荒无人烟的平顶垴开荒修地,慢慢定居下来,长大后娶了姥姥。姥爷没有寿命,刚三十出头就离开了人世,那时娘才十来岁。记得姥姥不愿多提那段心酸往事,有时提起大洼,姥姥总是说那是你姥爷的老家。在娘的记忆里,她对老家的印象总是模模糊糊。
大洼原名大窝。村上老辈有识字的先生觉得人生活在窝里就像生活在笼里的小鸟一样,活动受到限制,不能展翅翱翔,永远飞不出大山,不能飞*腾达,遂将“窝”更名为“洼”。从此,在涉县行*区划上,更乐镇多了一个大洼村,少了一个大窝村。
我们顺着山沟走进村中,河沟两岸是陡峭山坡,村民们在山坡上撬开石头,在山崖边垒成石墙,把石头腾出的空地盖成房子。走近它,近些,再近些,用心去触摸它,它给你一个惊讶,送你一个感慨。一面面二、三十米高的石墙,依山就势横在山坡上,石墙上面全是用石头建起的四合院房子。一块块石头或大或小、或高或低、或方或圆,恰如其分地被心灵手巧的大洼人巧妙安排,一块块顽石,成为一个个良才。无数石头的排列、组合,让大洼成为一幅活生生的山乡石头画。在村中心,其实就在一面面高大的石墙旁边,一座连接大洼村东西南北的小石桥像磁石一样吸引着众多的文人墨客和旅行观光者。石桥不大,桥身约有八米多长,三米来宽,四米多高,圆拱形纯石头材料建筑设计,上下两层,可供车辆、行人、牲畜四个方向同时往来。它是大洼村的交通枢纽,雨季桥下还是防洪、泄洪的重要通道,一桥多能,一桥多用。虽经一百多年的风剥雨蚀,丝毫没有洗刷掉它石头的秉性,依然年轻、坚韧、结实、完好如初。这是大洼人用他那智慧的头脑,粗壮有力、刻满老茧的双手,描绘给世人的又一幅石头画珍品。它的存在不仅给河沟两岸村民生活带来极大便利,同时,小石桥不经意间又成了太行山石头文化的一个代表,多少人倾心向往,多少人慕名前来尽情吮吸太行山民俗文化的甜美甘露,蕴育着、丰谀着太行山特有的石头情怀。听说一位摄影家专程寻找到这里,用他那高超的摄影技艺,拍摄出一幅题为《山乡立交桥》的摄影作品,在一次国际摄影作品大赛中获得大奖,让小石桥声名远扬。一些富裕起来的村民,在山崖石壁间顺势建起五、六层高的山乡大厦,显示着山村与时俱进的铿锵步伐。有从大城市来的旅游观光者,对这里的石头房产生浓厚兴趣,想出高价钱买一座老式四合院石头房,可村民们再高的价钱也舍不得卖,石头房倾注着他们老辈人的辛勤和汗水,沉淀着山民们的欢乐和心酸,他们的情,他们的爱,他们的酸甜苦辣,石头房记得,这是他们的根,石头房如是说。
突然,前面拐弯处传来一阵嘈杂声、驴叫声,吸引了我和同伴刘彦斌、刘慧丽的注意力,我们赶忙拔腿前往观看:原来在一个天然的狭长石头驴圈里,有四、五十头个子高大的毛驴在那里撒欢、嬉闹。从城市来的摄影爱好者围了一大圈人,在那里惊呼、拍摄。这里的毛驴综合素质好,不论个头、体格,还是脾性、长相,都较其他地方的毛驴胜出一筹。因特殊的自然环境,让大洼与毛驴结下不解之缘,山里的大部分农活要靠毛驴去完成,春天施肥、耕地、播种,夏秋两季收获庄稼,碾场、驮运粮食,驮草、驮粪,驮花椒、驮山货,冬季农闲推碾、推磨,修补因雨水冲塌的堰头堰边,山上驮柴火,女人走娘家,一年四季驴是不能闲的。只有每年的冬至这一天,算是自己的一个节日,主人加草加料,改善生活,悉心伺奉一天。驴是大洼山民的半个家,庄户人家谁家买驴养驴,要求条件都十分讲究,近乎苛刻。本土人曹钢勤老师在描写王金庄一带养驴的美文中这样讲到:说句不中听的话,王金庄一带人对驴的挑剔,不亚于挑选女婿。你看:这里的驴个个头大而方—憨实,耳长而阔—温顺,项短而厚—倔犟,四蹄圆而亮—健康,“四柱”壮而实—有劲,毛色纯而亮—聪慧。若是谁家买驴买差了,一定会招致街坊邻居的强烈贬斥,迫于舆论的压力,户主赔钱也得卖了重买,它是山里人重要的家庭成员。现在广大农村的毛驴已不多见,能看到这么多的驴群确实稀罕。
大洼村的耕地虽全在山上,可喜的是没有撂荒。一层层梯田,像皮带,像裹脚条,窄小而狭长。堰跟、堰边两行花椒树,都早已披上了绿衣。嫩嫩的枝叶在阳光明媚的春天愈发绿油油、喜巍巍,淡淡的椒香飘散在空气中,给美丽的山乡增添了些许温馨、清丽和诱人的气息。花椒是山里人的钱袋子,是村民主要的经济收入来源。村民们在农闲时早把地犁过,田里没有杂草,土壤松松的,绵绵的,像梳理过一样。前几天刚下过一场透雨,正是下种的好时节,那一块种谷子,那一块种玉米,那一块种*豆,那一块栽红薯,庄稼人心里都有底。女人在前面牵驴引导,男人在后面摇耧吆喝,配合默契。这就是春天,万物复苏,大地充满生机。
大洼被群山包裹,石多土少,有的地方根本就没有土。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木了树,这个普通的树种,就喜欢生长在这样的环境。大洼村山场广阔,木了树满山遍野,不用人工栽种自然生长,山顶、山坡、山沟、石缝,到处是它的身影。木了树耐干旱、耐高温、耐严寒,生命力极强。春季,椭圆形的小绿叶庇荫山野;秋季,一串串緑嗖嗖、油乎乎、圆嘟嘟的小果实挂满树梢,像珍珠,似玛瑙,煞是好看,这就是木了。它的外面是一层绿皮,中间是一层硬壳,最里面则是果肉,太行山独有的硬果。它含油量十分丰富,可食用。山民们用它来榨油,还是原始笨拙的手工工艺,榨油坊就在村口。榨出的木了油清清咧咧,纯天然,无污染,没有任何添加剂,没有转基因,山民们一年四季享受着大自然赐予的恩福,让城里人眼馋得不得了。
山民们至今仍保持着传统的信仰,村中的奶奶庙、龙王庙、关帝庙、山神庙等庙堂香火旺盛。每到庙会或每月的初一、十五,四邻八乡的香客就会涌来,烧香、焚纸、许愿、还愿、上供、祈祷,或求学、求财、求官,或求子、求女、求福,每人各怀心思,虔诚跪拜,嘴唇慢慢张合,不知祷告些什么,各路神仙则耐心悉听,有求必应。一面面锦旗挂满庙宇。这里气候干燥,十年九旱,遇上龙王爷久不下雨的赖年景,种子下不了土,来年的生活就没了着落,这时候祈雨就成了村里一件最要紧的事情。上了年纪的老人更是心里熬煎,不用开会,不用号召,他们自发组织起来张罗着、准备着。领头的人称香首,通常在村里是一位受人尊敬、德高望重的老者。首先要率领众人在龙王庙外的空地上搭建一个雨棚,把龙王爷从庙里请出来,举行一个隆重的请神仪式,然后挑选十多名身体健壮、对神灵十分信奉的汉子,头戴柳条帽,拿上香火贡品,抬上龙王爷塑像,到村后山上一座天然溶洞前停下来。山洞称作白龙洞,在洞口前把龙王爷塑像安置好,点上香火,摆好贡品,每人头顶上一个碗,碗里盛上半碗水,长跪下来,这时香首嘴里开始念念有词,嘟嘟囔囔,哼哼唧唧,用十二分的真诚感动着龙王爷,只至龙王爷显灵。一天、两天、三天,四天、五天、六天,甚至十多天,一直等到洞里钟乳石滴下水珠,一滴不行,两滴不行,三滴不行,只至水滴成线,祈雨算是成功。参与的人个个心花怒放,点燃鞭炮,以示庆贺。一行人回到村中,全村男女老少早就等在村口翘盼,就象迎接从战场凯旋归来的英雄。当天或近几日内,就会有一场透雨洒向干涸的山田。雨后还要向龙王爷还愿谢恩,摆贡品、唱大戏什么的,让龙王爷保佑年年风调雨顺。
走在大洼村上坡下岭的石街上,远处鸡鸣鸟唱,近处驴欢狗吠,从石缝中钻出的木了树俊秀挺拔,一派风流,给生命唱响赞歌。一盘盘石碾、石磨,静静地坐在地上休息,随时等候主人召唤。每户石头房的门口,大都墩放着一个石槌臼,用来捣豆抹、豆浆、玉米粒、韭菜花等食物。在一户石头房的大门外空地上,几位大娘、大嫂围坐在一起,有的扯麻皮,有的挽着裤腿搓麻绳,有的在用剪刀裁高粱秫秸,有的戴着老花镜在用高粱秫秸穿锅帕。她们边干活,边说笑,热情地和我们打招呼。穿好的锅帕放在一边,有长的,有方的,有圆的,就象工艺品一样好看。这锅帕不但好看,也很实用。蒸熟的馍馍、包好的饺子放在上面,底部通风透气,不容易粘连、霉变。我们问大娘、大嫂:“锅帕卖不卖?”一位大嫂心直口快:“你们城里人要这土里土气的东西干啥?这是我们自己用的,不卖。看中了就拿一个,不要钱。”话虽这么说,不要钱白拿人家劳动成果,我们真不好意思。走着、走着,不知不觉来到奶奶庙跟前,她建在路旁高高的台阶上,同伴彦斌提出要上奶奶庙里看老案,我和慧丽都有点累了,慧丽就说:“你去吧,我们在下面等你。”彦斌刚上几个台阶,突然旁边一位在地里干活的大娘喊道:“快别上去,一人不看庙,二人不看井。要看就跟你的同伴一块进去看。”我们也不知道什么意思,慧丽赶紧站起来紧走几步,陪同丈夫到庙里观看保存了两百年完好无损的大洼村张姓老案。
中午时分,我们来到张大娘家吃饭。张大娘不好意思地说:“春季家里没有什么新鲜菜蔬,到更乐镇上买要跑二十里路,到城里就更远了。咱们这样吧,家里现成的有山药蛋和红薯,干菜什么的都有,正好还有刚蒸出来的柿块、柿皮馅包的甜豆包,吃抿节饭就豆包,你们看行不行?”我们三人互相看了一眼,不约而同地说:太好了,我们就是想吃这个饭。张大娘说:“那行,你们歇歇喝口水,我赶紧去和面。”
不一会工夫,张大娘和儿媳妇就把抿节饭做好了。是用大铁锅煮的,饭里有红薯、山药块、南瓜条、干豆角、萝卜条等菜蔬,她们还配了山韭菜、香椿叶、花椒芽菜做调料,往饭里一搅和,真是有一股农家饭特有的清香味道,平时闻不到的味道,让人胃口大开。我们也不客气,端起饭碗就大口小口呼啦起来。正像诗人张伟平随县作协到*花山紫云洞采风下来吃小米焖饭即兴写的词一样:“……干柴大火焖焖饭,男,两三碗;女,两三碗”。
临走,我们和大娘算饭钱,推来让去,大娘说啥也不收,弄得慧丽没办法。我急眼了,甩下钱,推上彦斌、慧丽就往外走。大娘拿起钱疾步赶上,死死拽住我的胳膊不放,硬是把钱塞到我手里说:“你们要是这样,以后再来就别来我家,谁不合适家常便饭吃一顿,那能要钱,我们山里人可没这个规矩,以后再来,还来我家,我给你们做更好吃的饭。”山里人的纯朴、热情,让我们有话说不出来,除了感激,我们还能说什么?又是一个不好意思,真的不好意思。
大洼,这个藏在太行山深处、偏居一隅的小村庄,被石头层层包裹、风情浓郁的小村庄,随着网络传播的巨大力量,石头挡不住她的诱惑,大山挡不住她的魅力,越来越多的山外人想来探幽,越来越多的城市人想来体验。您看:大洼的石头房笑了,大洼的“立交桥”笑了,大洼的木了树笑了,大洼的太行驴群笑了……
晋代陶老先生笔下的《桃花源记》迷倒了一代又一代的读者,无数人寻觅这个与世隔绝、不知今夕是何年、被大山层层包裹、几乎无路可走的神秘山村,但都没有找到。陶老先生生活在一个官场腐败、社会污浊的年代,他厌恶官场,他不想做士大夫,他多么想逃避现实,过一种“种豆南山下,草壮豆苗稀”的田园生活,《桃花源记》多是他自己理想中的世外桃源。而大洼村,确是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现实版的桃花源。
红楼梦外人
民生无小事,用电是大事。近日,国家电网滨海供电中心大家洼供电所对大家洼社区线路进行改造。
改造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对大洼线和区中线两条10千伏供电线路进行改造施工。据了解,10千伏大洼线担负着大家洼村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用电,10千伏区中线负担周边商业区的用电需求。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及新农村建设等惠民*策的实施、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用电量大幅提升,居民用电负荷也在快速增长,正在建设的大家洼便民市场和博润财富广场也需要电力保障。为了让居民用上“舒心电”,滨海供电中心大家洼供电所根据统一部署,对两条线路进行集中改造。国电潍坊供电公司大家洼供电所所长魏俊杰今天一个是10千伏的区中线,一个是10千伏的大洼线这两条线路进行高低压施工,主要是电杆、导线、高低压线路变压器设备进行更换增容,今天施工我们凌晨4点半到现场施工准备,这样施工人员是多人,吊车5部,运输车辆20部,今天保证完成施工,我们进行线路全部送电。线路改造完成,解决了该片区线路老化、布局混乱的难题,提高了供电可靠性,方便了周边居民生产生活,有效助力周边商圈发展。记者
袁明国
编辑
徐欣颖
审核
于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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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九年
九月十六日一、撤销北京市昌平县,设立北京市昌平区,以原昌平县的行*区域为昌平区的行*区域。区人民*府驻*府街。二〇〇一年
一月九日一、撤销北京市大兴县,设立北京市大兴区,以原大兴县的行*区域为大兴区的行*区域。区人民*府驻*村镇。十二月三十日二、撤销北京市怀柔县,设立北京市怀柔区,以原怀柔县的行*区域为怀柔区的行*区域。区人民*府驻怀柔镇。三、撤销北京市平谷县,设立北京市平谷区,以原平谷县的行*区域为平谷区的行*区域。区人民*府驻平谷镇。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一、关于同意北京市调整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55号)撤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区,设立新的北京市东城区,以原东城区、崇文区的行*区域为东城区的行*区域。撤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区,设立新的北京市西城区,以原西城区、宣武区的行*区域为西城区的行*区域十一月二十六日二、关于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人民*府驻地的批复(国函〔〕号)北京市东城区人民*府驻东四北大街育群胡同。北京市西城区人民*府驻二龙路。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三日一、国务院关于同意北京市调整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号)撤销密云县,设立北京市密云区,以原密云县的行*区域为密云区的行*区域,密云区人民*府驻鼓楼街道鼓楼西大街3号。撤销延庆县,设立北京市延庆区,以原延庆县的行*区域为延庆区的行*区域,延庆区人民*府驻儒林街道湖北西路1号。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九日一、国务院关于同意北京市人民*府驻地迁移的批复(国函〔〕号)北京市人民*府驻地由东城区正义路2号迁至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天津市
二〇〇〇年六月十三日
一、撤销天津市武清县,设立天津市武清区,以原武清县的行*区域为武清区的行*区域。区人民*府驻杨村镇。
二〇〇一年
三月二十二日
一、撤销天津市宝坻县,设立天津市宝坻区,以原宝坻县的行*区域为宝坻区行*区域。区人民*府驻城关镇。
二〇〇九年
十月二十一日
一、关于同意天津市调整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号)
撤销天津市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设立天津市滨海新区,以原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的行*区域为滨海新区的行*区域。滨海新区人民*府驻新港街道新港二号路。
二〇一五年
七月二十三日
一、国务院关于同意天津市调整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号)
撤销宁河县,设立天津市宁河区,以原宁河县的行*区域为宁河区的行*区域,宁河区人民*府驻芦台镇光明路76号。
撤销静海县,设立天津市静海区,以原静海县的行*区域为静海区的行*区域,静海区人民*府驻静海镇迎宾大道99号。
二〇一六年
六月八日
一、国务院关于同意天津市调整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98号)
撤销蓟县,设立天津市蓟州区,以原蓟县的行*区域为蓟州区的行*区域,蓟州区人民*府驻文昌街街道府前街2号。
河北省
二〇〇〇年
三月七日
一、调整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的行*区划,增设廊坊市广阳区。广阳区辖原安次区的北大街、北门外、小廊坊、新开路4个街道办事处和旧州、万庄、南尖塔、北旺4个乡(镇)以及北史家务乡铁路以北部分。区人民*府驻北门外大街。
二、调整后的安次区辖桥西、商门外2个街道办事处和杨税务、落垡、仇庄、调河头、码头、东沽港、葛渔城7个乡(镇〉以及北史家务乡铁路以南部分。区人民*府驻南门外大街。
二〇〇二年
二月一日
一、撤销河北省县级丰南市,设立唐山市丰南区,以原县级丰南市的行*区域为丰南区的行*区域。区人民*府驻胥各庄镇。
二、撤销河北省丰润县和唐山市新区,设立唐山市丰润区,以原丰润县和新区的行*区域为丰润区的行*区域。区人民*府驻幸福道。
一月二十二日
三、撤销河北省石家庄市郊区,设立石家庄市裕华区。将正定县的留村乡、二十里铺镇。栾城县方村镇的方村、南焦、南王、赵卜口、宋村、东荆壁、西荆壁、贾村、台上、位同、南栗、南位12个村和长安区的裕东、裕华路、东大街3个街道及原郊区的槐底街道、孙村街道的孙村、塔家2个村划归裕华区管辖。裕华区人民*府驻体育南大街。
四、将正定县的西兆通、南村2个镇和原郊区谈固乡的谈阁、南翟营、北翟营、土贤庄、白佛、白佛口6个村以及南离营镇的南高营、北高营、东古城、西古城4个村划归石家庄市长安区管辖。
二〇一四年
九月九日
一、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北省调整石家庄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号)
撤销石家庄市桥东区。将原桥东区的中山东路、阜康、建安、胜北4个街道和桃园镇划归石家庄市长安区管辖;将原桥东区的东华、休门、彭后、东风、汇通5个街道划归石家庄市桥西区管辖。
撤销县级藁城市,设立石家庄市藁城区,以原藁城市的行*区域为藁城区的行*区域,藁城区人民*府驻廉州镇廉州西路2号。
撤销县级鹿泉市,设立石家庄市鹿泉区,以原鹿泉市的行*区域为鹿泉区的行*区域,鹿泉区人民*府驻获鹿镇镇宁路6号。
撤销栾城县,设立石家庄市栾城区,以原栾城县的行*区域为栾城区的行*区域,栾城区人民*府驻栾城镇裕泰路9号。
二〇一五年
四月二十八日
一、国务院关于同意省调整保定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73号)
撤销保定市北市区、南市区,设立保定市莲池区,以原北市区、南市区的行*区域为莲池区的行*区域,莲池区人民*府驻五四路街道七一中路号。
撤销满城县,设立保定市满城区,以原满城县的行*区域为满城区的行*区域,满城区人民*府驻满城镇中山西路1号。
撤销清苑县,设立保定市清苑区,以原清苑县的行*区域为清苑区的行*区域,清苑区人民*府驻清苑镇迎宾中街号。
撤销徐水县,设立保定市徐水区,以原徐水县的行*区域为徐水区的行*区域,徐水区人民*府驻安肃镇永兴中路11号。
保定市新市区更名为竞秀区。
七月二十三日
二、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北省调整秦皇岛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号)
撤销抚宁县,设立秦皇岛市抚宁区,以原抚宁县的行*区域(不含石门寨镇、驻操营镇、杜庄镇、牛头崖镇)为抚宁区的行*区域,抚宁区人民*府驻抚宁镇金山大街2号。
将原抚宁县的石门寨镇、驻操营镇、杜庄镇划归秦皇岛市海港区管辖,将原抚宁县的牛头崖镇划归秦皇岛市北戴河区管辖。
二〇一六年
一月七日
一、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北省调整张家口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5号)
撤销张家口市宣化区和宣化县,设立新的张家口市宣化区,以原宣化区和宣化县的行*区域(不含沙岭子镇、大仓盖镇、姚家房镇、东望山乡)为新的宣化区的行*区域,宣化区人民*府驻建国街街道永安街8号。
撤销万全县,设立张家口市万全区,以原万全县的行*区域为万全区的行*区域,万全区人民*府驻孔家庄镇民主街2号。
撤销崇礼县,设立张家口市崇礼区,以原崇礼县的行*区域为崇礼区的行*区域,崇礼区人民*府驻西湾子镇长青路30号。
将原宣化县的大仓盖镇、东望山乡划归张家口市桥东区管辖,将原宣化县的沙岭子镇、姚家房镇划归张家口市桥西区管辖。
三月二十九日
二、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北省人民*府驻地迁移的批复(国函〔〕60号)
河北省人民*府驻地由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46号迁至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号。
六月八日
三、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北省调整衡水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号)
撤销县级冀州市,设立衡水市冀州区,以原冀州市的行*区域为冀州区的行*区域,冀州区人民*府驻冀州镇冀新西路号。
九月十四日
四、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北省调整邯郸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号)
撤销肥乡县,设立邯郸市肥乡区,以原肥乡县的行*区域为肥乡区的行*区域,肥乡区人民*府驻肥乡镇广安东路1号。
撤销永年县,设立邯郸市永年区,以原永年县的行*区域(不含南沿村镇、小西堡乡、姚寨乡)为永年区的行*区域,永年区人民*府驻临洺关镇洺州大道25号。
撤销邯郸县,将原邯郸县河沙镇镇、南堡乡、代召乡划归邯郸市邯山区管辖,将原邯郸县尚璧镇、南吕固乡、兼庄乡、三陵乡划归邯郸市丛台区管辖。
将磁县高臾镇、光禄镇、辛庄营乡、花官营乡、台城乡划归邯郸市邯山区管辖,将磁县林坛镇、南城乡划归邯郸市复兴区管辖,将原永年县南沿村镇、小西堡乡、姚寨乡划归邯郸市丛台区管辖。
二〇一七年
四月九日
一、民*部关于同意河北省撤销平泉县设立县级平泉市的批复(民函[]69号)
撤销平泉县,设立县级平泉市,以原平泉县的行*区域为平泉市的行*区域,平泉市人民*府驻平泉镇府前街17号。平泉市由河北省直辖,承德市代管。
二〇一八年
七月二日
一、民*部关于同意河北省撤销滦县设立县级滦州市的批复(民函〔〕号)
撤销滦县,设立县级滦州市,以原滦县的行*区域为滦州市的行*区域,滦州市人民*府驻滦河街道滦河西路3号。滦州市由河北省直辖,唐山市代管。
山西省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四日一、撤销山西省晋中地区和县级榆次市,设立地级晋中市。市人民*府驻新设立的榆次区。二、晋中市设立榆次区,以原县级榆次市的行*区域为榆次区的行*区域。区人民*府驻东顺城街。三、晋中市辖原晋中地区的太谷县、祁县、平遥县、灵石县、榆社县、左权县、和顺县、昔阳县、寿阳县和新设立的榆次区。原晋中地区的县级介休市由山西省直辖。二〇〇〇年六月十四日一、撤销山西省运城地区和县级运城市,设立地级运城市。市人民*府驻新设立的盐湖区。二、运城市设立盐湖区,以原县级运城市的行*区域为盐湖区的行*区域。区人民*府驻府东街。三、运城市辖原运城地区的临猗县、万荣县、闻喜县、稷山县、新绛县、绛县、垣曲县、夏县、平陆县、芮城县和新设立的盐湖区。原运城地区的永济市、河津市由山西省直辖。四、撤销山西省忻州地区和县级忻州市,设立地级忻州市。市人民*府驻新设立的忻府区。五、忻州市设立忻府区,以原县级忻州市的行*区域为忻府区的行*区域。区人民*府驻光明东街。六、忻州市辖原忻州地区的定襄县、五台县、代县、繁峙县、宁武县、静乐县、神池县、五寨县、青岚县、河曲县、保德县、偏关县和新设立的忻府区。原忻州地区的县级原平市由山西省直辖。六月二十三日七、撤销山西省临汾地区和县级临汾市,设立地级临汾市。市人民*府驻新设立的尧都区。八、临汾市设立尧都区,以原县级市的行*区域为尧都区的行*区域。区人民*府驻鼓楼东大街。九、临汾市辖原临汾地区的曲沃县、翼城县、襄汾县、洪洞县、古县、安泽县、浮山县、吉县、乡宁县、大宁县、隰县、永和县、蒲县、汾西县和新设立的尧都区。原临汾地区的县级侯马市和霍州市由山西省直辖。二〇〇三年十月二十三日一、撤销山西省吕梁地区和县级离石市,设立地级吕梁市。市人民*府驻新设立的离石区永宁中路。二、吕梁市设立离石区,以原离石市的行*区域为离石区的行*区域,区人民*府驻交通路。三、吕梁市辖原昌粱地区的交城县、文水县、兴县、岚县、临县、方山县、中阳县、柳林县、交口县、石楼县和新设立的离石区,原吕梁地区的县级汾阳市和孝义市由省直辖。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九日一、国务院关于同意山西省人民*府驻地迁移的批复(国函〔〕68号)山西省人民*府驻地由太原市杏花岭区府东街号迁至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30号。二〇一八年二月九日一、国务院关于同意山西省调整大同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22号)撤销大同市城区、南郊区、矿区。设立大同市平城区,以原城区的南关街道、北关街道、东街街道、西街街道、南街街道、北街街道、新建南路街道、新建北路街道、大庆路街道、新华街街道、向阳里街道、振华南街街道,原南郊区的水泊寺乡、新旺乡、马*营乡的行*区域为平城区的行*区域。平城区人民*府驻向阳里街道迎宾街号。设立大同市云冈区,以原城区的西花园街道、老平旺街道,原南郊区的高山镇、云冈镇、口泉乡、平旺乡、西韩岭乡、鸦儿崖乡,原矿区的行*区域为云冈区的行*区域,云冈区人民*府驻口泉乡五一街号。将南郊区古店镇划归新荣区管辖。撤销大同县,设立大同市云州区,以原大同县的行*区域为云州区的行*区域,云州区人民*府驻西坪镇坪邑东街1号。二月二十二日二、民*部关于同意山西省泽州县人民*府驻地迁移的批复(民函〔〕45号)泽州县人民*府由现驻地迁至金村镇府城街号。三、民*部关于同意山西省撤销怀仁县设立县级怀仁市的批复(民函〔〕46号)撤销怀仁县,设立县级怀仁市,以原怀仁县的行*区域为怀仁市的行*区域,怀仁市人民*府驻云中镇怀安大街8号。怀仁市由山西省直辖,朔州市代管。六月十九日四、国务院关于同意山西省调整长治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87号)撤销城区、郊区,合并设立长治市潞州区,以原城区和原郊区的行*区域为潞州区的行*区域,潞州区人民*府驻太行东街街道太行东街66号。撤销长治县,设立长治市上*区,以原长治县的行*区域为上*区的行*区域,上*区人民*府驻韩店镇迎宾西街号。撤销屯留县,设立长治市屯留区,以原屯留县的行*区域为屯留区的行*区域,屯留区人民*府驻麟绛镇东大街51号。撤销潞城市,设立长治市潞城区,以原潞城市的行*区域为潞城区的行*区域,潞城区人民*府驻潞华街道城内正街16号。二〇一九年
十一月六日
一、国务院关于同意山西省调整晋中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号)
撤销太谷县,设立晋中市太谷区,以原太谷县的行*区域为太谷区的行*区域,太谷区人民*府驻明星镇箕城街号。
内蒙古自治区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三日一、撤销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和县级通辽市,设立地级通辽市。市人民*府驻新设立的科尔沁区。二、通辽市设立科尔沁区,以原县级通辽市的行*区域为科尔沁区的行*区域。区人民*府驻科尔沁大街号。三、通辽市辖原哲里木盟的科尔沁左翼中旗、科尔沁左翼后旗、库伦旗、奈曼旗、扎鲁特旗、开鲁县和新设立的科尔沁区。原哲里木盟的县级霍林郭勒市由内蒙古自治区直辖。八月十日四、将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郊区更名为九原区、石拐矿区更名为石拐区。二〇〇〇年五月十四日一、将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郊区更名为赛罕区。二、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辖区进行调整,调整后各市辖区的行*区域如下:新城区:锡林郭勒北路、新城东街、新城西街、海拉尔东路4个街道办事处,中山东路街道办事处位于健康街以北、呼伦贝尔南路以西的部分,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和迎新路街道办事处位于东风路以北的部分,以及从原郊区划入的毫沁营、保合少、小井三个乡,巴彦镇的塔利、生盖营、讨思浩、榆树沟、姚家湾、古路板、甲兰板、野马图8个村委会,巧报乡的府兴营、麻花板、新城、三合村4个村委会。区人民*府驻新城西街。回民区:辖通道街、中山西路、环河街、新华西路、光明路、海拉尔西路6个街道办事处,以及从原郊区划入的攸攸板乡、西菜园乡的金龙居委会和青山、厂汉板、倘不浪、西龙王庙、四合兴、什拉门更、小府、培布板、孔家营9个村委会。区人民*府驻通道商街。玉泉区:辖小召、大南街、兴隆巷、长和廊、石羊桥东路5个街道办事处,以及从原郊区划入的桃花、小黑河2个乡,西菜园乡的西霞园、巴彦乌索、芦花园、落雁、辛兴5个居委会和范家营、西瓦窑、五里营、南八里庄、西菜园、南茶坊、碱滩、大圐圇、南营子、西水磨、辛辛板、小黑河、沟子板13个村委会。区人民*府驻公园商路。赛罕区:辖原郊区的太平庄、西把栅、章盖营3个乡和榆林、金河、*合少3个镇,巧报乡的东瓦窑、后巧报、双树、小台什、帅家营、大台什、桥靠、前巧报8个村委会,巴彦镇的商业街居委会和黑土凹、后罗家营、乔家营、郭家营、坝堰、滕家营、罗家营7个村委会,以及从新城区划入的人民路、大学西路2个街道办事处,中山东路街道办事处位于健康街、乌兰察布西路以南的部分,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和迎新路街道办事处位于东风路以南的部分,区人民*府驻巧报乡。二〇〇一年二月二十六日一、撤销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和县级东胜市,设立地级鄂尔多斯市。市人民*府驻新设立的东胜区。二、鄂尔多斯市设立东胜区,以原县级东胜市的行*区域为东胜区的行*区域。区人民*府驻宝日陶亥西街。三、鄂尔多斯市辖原伊克昭盟的伊金霍洛旗、乌审旗、达拉特旗、准格尔旗、忧锦旗、鄂托克前旗、鄂托克前旗和新设立的东胜区。十月十日四、撤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和县级海拉尔市,设立地级呼伦贝尔市。市人民*府驻新设立的海拉尔区胜利大街。五、呼伦贝尔市设立海拉尔区,以原县级海拉尔市的行*区域为海拉尔区的行*区域。区人民*府驻广场路。六、呼伦贝尔市辖原呼伦贝尔盟的阿荣旗、陈巴尔虎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鄂温克族自治旗和新设立的海拉尔区。原呼伦贝尔盟的满洲里市、牙克石市、扎兰屯市、额尔古纳市和根河市由内蒙古自治区直辖。二〇〇三年七月八日一、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府驻地由乌兰浩特市市区迁至科尔沁右翼前旗大坝沟镇。十二月一日二、撤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和县级临河市,设立地级巴彦淖尔市。市人民*府驻新设立的临河区新华东街。三、巴彦淖尔市设立临河区。以原县级临河市的行*区域为临河区的行*区域,区人民*府驻庆丰东街。四、巴彦淖尔市辖原巴彦淖尔盟的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杭锦后旗、五原县、磴口县和新设立的临河区。五、撤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和县级集宁市,设立地级乌兰察布市。市人民*府驻新设立的集宁区乌兰察布大街。六、乌兰察布市设立集宁区。以原县级集宁市的行*区域为集宁区的行*区域,区人民*府驻恩和路。七、乌兰察布市辖原乌兰察布盟的四子王旗、察哈尔右翼前旗、察哈尔右翼后旗、察哈尔右翼中旗、化德县、商都县、兴和县、卓资县、凉城县和新设立的集宁区。原乌兰察布盟的县级丰镇市由自治区直辖。二〇〇五年七月八日一、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后旗人民*府驻地迁移的批复(民函〔〕号)乌拉特后旗人民*府驻地由赛乌素镇迁至巴音宝力格镇。二〇一三年三月六日一、关于同意内蒙古自治区扎赉诺尔区备案的批复(民函〔〕68号)扎赉诺尔矿区以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备案,为县级行*区划建制,以扎赉诺尔矿区的管辖区域为扎赉诺尔区的行*区域。区人民*府驻第三街道新*街1号。二〇一六年六月八日一、国务院关于同意内蒙古自治区调整鄂尔多斯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号)设立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的哈巴格希街道、青春山街道、滨河街道划归康巴什区管辖,以哈巴格希街道、青春山街道、滨河街道的行*区域为康巴什区行*区域,康巴什区人民*府驻滨河街道鄂尔多斯东街10号。辽宁省一九九九年
六月十六日
一、将辽宁省抚顺市露天区更名为东洲区。
二〇〇二年
二月二十日
一、辽宁省铁法市更名为调兵山市。
四月二十七日
二、将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的韩家店镇和西苑街道的王营矿居委会划归阜新市海州区管辖,水泉镇划归阜新市太平区管辖,长营子镇划归阜新市新邱区管辖。
二〇〇四年
一月八日
一、关于辽宁省调整营口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2号)
将县级盖州市的熊岳镇、芦屯镇、红旗镇划归营口市鲅鱼圈区管辖。
九月十一日
二、关于辽宁省调整大连市长海县和庄河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72号)
将长海县的石城乡和王家镇却划归庄河市管辖。
二〇〇六年
二月六日
一、关于辽宁省北宁市更名为北镇市的批复(民函〔〕32号)
北宁市更名为北镇市。
三月二十九日
二、关于辽宁省调整朝阳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25号〕
将北票市桃花吐镇、朝阳县孙家湾乡和柳城镇四家子村划归朝阳市双塔区管辖。
将朝阳市双塔区站南街道八里堡村、朝阳县大平房镇和联合乡划归朝阳市龙城区管辖。
九月二十六日
三、关于辽宁省沈阳市新城子区更名为沈北新区的批复(民函〔〕号)
沈阳市新城子区更名为沈北新区。
二〇一四年
六月十七日
一、关于同意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更名为浑南区的批复(民函〔〕号)
沈阳市东陵区更名为浑南区。
二〇一五年
九月十二日
一、国务院关于同意辽宁省沈阳市人民*府驻地迁移的批复(国函〔〕号)
沈阳市人民*府驻地由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号迁至沈阳市浑南区沈中大街-3号市规划大厦3号楼。
十月十三日
二、国务院关于同意辽宁省调整大连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号)
撤销县级普兰店市,设立大连市普兰店区,以原普兰店市的行*区域为普兰店区的行*区域,普兰店区人民*府驻南山街道府前路12号。
二〇一六年
一月七日
一、国务院关于同意辽宁省调整沈阳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6号)
撤销辽中县,设立沈阳市辽中区,以原辽中县的行*区域为辽中区的行*区域,辽中区人民*府驻蒲东街道滨水路26号。
三月二十日
二、国务院关于同意辽宁省调整盘锦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53号)
撤销大洼县,设立盘锦市大洼区,以原大洼县的行*区域为大洼区的行*区域,大洼区人民*府驻大洼镇红海滩大街66号。
吉林省二〇〇六年
六月五日
一、关于吉林省撤销江源县设立白山市江源区的批复(国函〔〕44号)
撤销江源县,恢复设立白山市江源区,以原江源县的行*区域为江源区的行*区域。区人民*府驻孙家堡子镇。
二〇〇八年
七月十六日
一、关于吉林省调整松原市宁江区与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行*区划的批复(民函〔〕号)
将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吉拉吐乡七家子村所属的哈达山抽水站主干渠以南、国道G以东区域,咚勒赫村所属的国道G以东区域;王府站镇一部落村;达里巴乡达里巴村所属的国道G以东区域划归松原市宁江区管辖。
将松原市宁江区兴原乡孙喜窝堡村和前瓦房村所属的国道G东北侧区域划归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管辖。
二〇一〇年
二月二十三日
一、关于吉林省白山市八道江区更名为浑江区的批复(民函〔〕40号)
白山市八道江区更名为浑江区。
二〇一三年
一月二十四日
一、关于同意吉林省撤销扶余县设立县级扶余市的批复(民函〔〕28号)
撤销扶余县,设立县级扶余市,以原扶余县的行*区域为扶余市的行*区域。扶余市人民*府驻三岔河镇春华路号。扶余市由吉林省直辖,松原市代管。
二〇一四年
十月二十日
一、国务院关于同意吉林省调整长春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号)
撤销县级九台市,设立长春市九台区,以原九台市的行*区域为九台区的行*区域,九台区人民*府驻九台街道九台大街67号。
黑龙江省一九九九年
十二月二十八日
一、撤销黑龙江省绥化地区和县级绥化市,设立地级绥化市。市人民*府驻新设立的北林区。
二、绥化市设立北林区,以原县级绥化市的行*区域为北林区的行*区域。区人民*府驻北二西路。
三、绥化市辖原绥化地区的望奎县、庆安县、绥棱县、兰西县、青冈县、明水县和新设立的北林区。原绥化地区的县级安达市、肇东市和海伦市由黑龙江省直辖。
二〇〇四年
二月四日
一、关于黑龙江省调整哈尔滨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10号)
撤销哈尔滨市太平区,将其行*区域划归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府驻北十四道街。
哈尔滨市设立松北区,辖原属道外区的松北、松浦、万宝3个镇,太阳岛、三电2个街道,以及原属呼兰县的乐业,对青山2个镇。松北区人民*府驻松北镇松北一路。
撤销呼兰县,设立哈尔滨市呼兰区,以原呼兰县的行*区域(不含乐业、对背山2个镇)为呼兰区的行*区域。区人民*府驻呼兰镇南京路。
九月二十三日
二、关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府驻地迁移的批复(国函〔〕80号)
哈尔滨市人民*府驻地由道里区石头道街迁至松北区世纪大道。
二〇〇六年
七月二十七日
一、关于黑龙江省调整佳木斯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63号〉
撤销佳木斯市永红区,将其所辖行*区域划归佳木斯市郊区管辖。郊区人民*府驻友谊路。
八月十五日
二、关于黑龙江省调整哈尔滨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73号)
撤销哈尔滨市动力区、香坊区,组建新的香坊区。以原动力区和香坊区的行*区域为新设香坊区的行*区域。香坊区人民*府驻香坊大街。
将阿城市永源镇、巨源镇划归哈尔滨市道外区管辖。
撤销阿城市,设立哈尔滨市阿城区。以原阿城市(不包括永源镇、巨源镇)的行*区域为阿城区的行*区域。阿城区人民*府驻民权大街。
二〇一四年
五月二日
一、关于同意黑龙江省调整哈尔滨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55号)
撤销县级双城市,设立哈尔滨市双城区,以原双城市的行*区域为双城区的行*区域,双城区人民*府驻双城镇新兴大街99号。
二〇一五年
十二月十五日
一、民*部关于同意黑龙江省撤销东宁县设立县级东宁市的批复(民函〔〕号)
撤销东宁县,设立县级东宁市,以原东宁县的行*区域为东宁市的行*区域,东宁市人民*府驻东宁镇通*路1号。东宁市由黑龙江省直辖,牡丹江市代管。
二〇一六年
一月十三日
一、民*部关于同意黑龙江省撤销抚远县设立县级抚远市的批复(民函〔〕14号)
撤销抚远县,设立县级抚远市,以原抚远县的行*区域为抚远市的行*区域,抚远市人民*府驻抚远镇长江路号。抚远市由黑龙江省直辖,佳木斯市代管。
二〇一八年
二月二十二日
一、民*部关于同意黑龙江省撤销漠河县设立县级漠河市的批复(民函〔〕50号)
撤销漠河县,设立县级漠河市,以原漠河县的行*区域为漠河市的行*区域,漠河市人民*府驻西林吉镇中华路21号。
二〇一九年
六月二十九日
一、国务院关于同意黑龙江省调整伊春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63号)
撤销伊春市乌伊岭区、汤旺河区,设立汤旺县,以原乌伊岭区、汤旺河区的行*区域为汤旺县的行*区域,汤旺县人民*府驻东风大街号。汤旺县由伊春市管辖。
撤销伊春市新青区、红星区、五营区,设立丰林县,以原新青区、红星区、五营区的行*区域为丰林县的行*区域,丰林县人民*府驻光明大街1号。丰林县由伊春市管辖。
撤销伊春市带岭区,设立大箐山县,以原带岭区的行*区域为大箐山县的行*区域,大箐山县人民*府驻兴林街号。大箐山县由伊春市管辖。
将县级铁力市的朗乡镇划归大箐山县管辖。
撤销伊春市南岔区,设立南岔县,以原南岔区的行*区域为南岔县的行*区域,南岔县人民*府驻联合街96号。南岔县由伊春市管辖。
撤销伊春市乌马河区、伊春区、美溪区,设立伊春市伊美区,以原乌马河区部分行*区域和原伊春区、美溪区的行*区域为伊美区的行*区域,伊美区人民*府驻新兴中大街20号。
撤销伊春市翠峦区,设立伊春市乌翠区,以原乌马河区剩余部分的行*区域和原翠峦区的行*区域为乌翠区的行*区域,乌翠区人民*府驻曙光街保安委号。
撤销伊春市友好区、上甘岭区,设立新的伊春市友好区,以原友好区、上甘岭区的行*区域为新的友好区的行*区域,友好区人民*府驻和平路号。
撤销伊春市西林区、金山屯区,设立伊春市金林区,以原西林区、金山屯区的行*区域为金林区的行*区域,金林区人民*府驻花园街1号。
七月十二日
二、民*部关于同意黑龙江省撤销嫩江县设立县级嫩江市的批复(民函〔〕75号)
撤销嫩江县,设立县级嫩江市,以原嫩江县的行*区域为嫩江市的行*区域,嫩江市人民*府驻嫩江镇清江路号。嫩江市由黑龙江省直辖,黑河市代管。
上海市一九九九年
九月十六日
一、撤销上海市青浦县,设立上海市青浦区,以原青浦县的行*区域为青浦区的行*区域。区人民*府驻青浦镇。
二〇〇〇年
六月十三日
一、撤销上海市*浦区和南市区,设立新的*浦区,以原*浦区和南市区的行*区域为新的*浦区的行*区域。区人民*府驻九江路。
二〇〇一年
一月九日
一、撤销上海市奉贤县,设立上海市奉贤区,以原奉贤县的行*区域为奉贤区的行*区域。区人民*府驻南桥镇。
二、撤销上海市南汇县,设立上海市南汇区,以原南汇县的行*区域为南汇区的行*区域。区人民*府驻惠南镇。
二〇〇五年
五月十八日
一、关于上海市调整宝山区和崇明县行*区划的批复(国函〔〕40号〉
将宝山区的长兴乡、横沙乡划入崇明县管辖。
二〇〇九年
四月二十四日
一、关于同意上海市调整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52号)
撤销上海市南汇区,将其行*区域并入上海市浦东新区,区人民*府驻世纪大道。
二〇一一年
五月二十日
一、关于同意上海市调整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1〕59号)
撤销上海市*浦区和卢湾区,设立新的*浦区,以原*浦区和卢湾区的行*区域为新设*浦区的行*区域。*浦区人民*府驻延安东路。
二〇一五年
十月十三日
一、国务院关于同意上海市调整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号)
撤销上海市闸北区、静安区,设立新的上海市静安区,以原闸北区、静安区的行*区域为新的静安区的行*区域,静安区人民*府驻江宁路街道常德路号。
二〇一六年
六月八日
一、国务院关于同意上海市调整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97号)
撤销崇明县,设立上海市崇明区,以原崇明县的行*区域为崇明区的行*区域,崇明区人民*府驻城桥镇人民路68号。
江苏省二〇〇〇年
一月五日
一、将江苏省苏州市郊区更名为虎丘区。
十二月二十一日
二、撤销江苏省邗江县,设立扬州市邗江区,原邗江县的行*区域为邗江区的行*区域。区人民*府驻蒋王镇。
三、撤销江苏省江宁县,设立南京市江宁区,以原江宁县的行*区域为江宁区的行*区域。区人民*府驻东山镇。
四、将江苏省地级淮阴市更名为淮安市。市人民*府驻清河区。
五、撤销县级淮安市,设立淮安市楚州区,以原县级淮安市的行*区域为楚州区的行*区域。区人民*府驻淮城镇。
六、撤销淮阴县,设立淮安市淮阴区,以原淮阴县的行*区域为淮阴区的行*区域。区人民*府驻王营镇。
七、地级淮安市辖盱眙县、涟水县、金湖县、洪泽县、清河区、清浦区和新设立的楚州区、淮阴区。
八、撤销江苏省锡山市,设立无锡市锡山区和惠山区。锡山区辖原县级锡山市的东亭、东北糖、八士、张泾、东湖糖、港下、羊尖、安镇、查桥、厚桥、荡口、甘露、鸿声、后宅14个镇,区人民*府驻东亭镇。惠山区辖原县级锡山市的洛社、玉祁、前洲、西潭、堪桥、长安、石糖湾、钱桥、藕塘、杨市、阳山、陆区12个镇。区人民*府驻洛社镇。
九、撤销无锡市马山区,将原马山区的行*区域和原县级锡山市的坊前、梅村、新安、华庄、东埄、雪浪、南泉、硕放、胡埭9个镇并入无锡市郊区。
十、将无锡市郊区更名为滨湖区。区人民*府驻河埒镇。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一、撤销江苏省县级吴县市,设立苏州市吴中区、相城区。
十二、吴中区辖原县级吴县市的长桥、胥口、木渎、横泾、浦庄、渡村、东山、西山、藏书、光福、镇湖、东渚、甪直、车坊、郭巷15个镇。区人民*府驻长桥镇。
十三、相城区辖原县级吴县市的陆慕、蠡口、*桥、渭塘、太平、湘城、阳液湖、北桥、*埭、东桥、望亭、通安12个镇。区人民*府驻陆慕镇。
二〇〇一年
十月一日
一、撤销江苏省连云港市云台区。将原云台区的朝阳镇、徐圩镇、板桥镇和中云街道划归连云港市连云区管辖;将原云台区的南城镇、花果山乡、云台乡和猴嘴街道划归连云港市新浦区管辖。
二〇〇二年
四月三日
一、撤销江苏省县级武进市,设立常州市武进区。武进区辖原县级武进市的湖塘、牛糖、洛阳、礼嘉、商夏墅、前*、寨桥、潘家、漕桥、雪堰、奔牛、邹区、卜弋、夏溪、嘉泽、湟里、东安、横林、遥观、横山桥、芙蓉、焦溪、郑陆23个镇。区人民*府驻湖塘镇。
二、江苏省常州市郊区更名为常州市新北区。新北区辖原常州市郊区的河海街道、三井乡和龙虎糖、新桥、百丈、圩塘4个镇以及原县级武进市的薛家、安家、魏村、罗溪、西厦墅、小河、孟河7个镇。区人民*府驻河海中路。
三、将原常州市郊区的永红、五星、西林、北港4个乡和新闸镇划归常州市钟楼区管辖。
四、将原常州市郊区的茶山、雕庄、红梅、背龙4个乡划归常州市天宁区管辖。
五、撤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和江浦县,设立新的南京市浦口区,以原浦口区和原江浦县的行*区域为浦口区的行*区域。区人民*府驻珠江镇。
六、撤销江苏省南京市大厂区和六合县,设立南京市六合区,以原大厂区和原六合县的行*区域为六合区的行*区域。区人民*府驻雄州镇。
七、撤销江苏省丹徒县,设立镇江市丹徒区,以原丹徒县的行*区域为丹徒区的行*区域。区人民*府驻谷阳镇。
十一月十一日
八、江苏省扬州市郊区更名为维扬区。
二〇〇三年
四月十七日
一、江苏省无锡市惠州区人民*府驻地由洛社镇迁至堰桥镇。
十二月十八日
二、撤销江苏省盐都县,设立盐城市盐都区,以原盐都县自鄱*、大纵湖、北龙港、楼王、学富、义丰、尚庄、葛武、北蒋、秦南、龙冈、郭猛、大冈13个镇的行*区域为盐都区的行*区域。区人民*府驻潘*镇。
二〇〇四年
一月十五日
一、关于江苏省调整宿迁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6号)
撤销宿豫县,设立宿迁市宿豫区。宿豫区辖原宿豫县的顺河、大兴、蔡集、王官集、*墩、晓店、陆集、仰化、丁咀、关庙、新庄、侍岭14个镇和曹集、保安2个乡以及宿城区的井头乡。区人民*府驻顺河镇。
将原宿豫县的耿车镇、埠子镇、洋北镇、龙河镇、罗郢乡、南蔡乡、三棵树乡和泗阳县的洋河镇、郑楼镇、中扬镇、仓集镇、屠园乡以及泗洪县的陈集镇划归宿城区管辖。调整后,宿城区辖幸福、项里、河滨、古城4个街道和双庄、耿车、埠子、洋北、龙河、洋河、郑楼、中扬、仓集、陈集10个镇以及罗郢、南蔡、三棵树、屠园4个乡。区人民*府驻中山路。
二〇〇五年
五月十八日
一、关于江苏省调整徐州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41号)
将铜山县大*山镇和大庙镇划归徐州市鼓楼区管辖。
二〇〇九年
三月二十三日
一、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南通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34号)
撤销通州市,设立南通市通州区,以原通州市的行*区域为通州区的行*区域。通州区人民*府驻金沙镇。
二〇一〇年
九月五日
一、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徐州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90号)
撤销徐州市九里区。将原九里区的九里街道和庞庄街道的拾东村划归徐州市鼓楼区管辖,将原九里区的火花、苏山、桃园和庞庄(不含拾东村、拾西村和昕昕居委会)4个街道划归徐州市泉山区管辖;将原九里区的义安、利国、张集、垞城、电厂、张双楼、三河尖、拾屯8个街道以及庞庄街道的拾西村和昕昕居委会划归铜山县管辖。
撤销铜山县,设立徐州市铜山区。铜山区人民*府驻铜山镇。
二〇一一年
十月二十二日
一、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扬州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1〕号)
撤销扬州市维扬区,将原维扬区的行*区域划归扬州市邗江区管辖。
将扬州市邗江区的李典、头桥、沙头、杭集、泰安5个镇划归扬州市广陵区管辖。
撤销县级江都市,设立扬州市江都区,以原江都市的行*区域为江都区的行*区域。江都区人民*府驻仙女镇江淮路号。
十二月三十日
二、关于江苏省淮安市楚州区更名为淮安区的批复(民函〔1〕号)
淮安市楚州区更名为淮安区。
二〇一二年
八月十七日
一、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苏州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2〕号)
撤销苏州市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设立苏州市姑苏区,以原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的行*区域为姑苏区的行*区域。姑苏区人民*府驻苏锦街道平川路号。
撤销县级吴江市,设立苏州市吴江区,以原县级吴江市的行*区域为吴江区的行*区域。吴江区人民*府驻滨湖街道人民路号。
十二月十七日
二、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泰州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2〕号)
撤销县级姜堰市,设立泰州市姜堰区,以原县级姜堰市的行*区域为姜堰区的行*区域。姜堰区人民*府驻姜堰镇上海路1号。
二〇一三年
二月八日
一、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南京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24号)
撤销南京市秦淮区、白下区,设立新的南京市秦淮区,以原秦淮区、白下区的行*区域为新的秦淮区的行*区域。秦淮区人民*府驻五老村街道太平南路69号。
撤销南京市鼓楼区、下关区,设立新的南京市鼓楼区,以原鼓楼区、下关区的行*区域为新的鼓楼区的行*区域。鼓楼区人民*府驻宁海路街道山西路号。
撤销溧水县,设立南京市溧水区,以原溧水县的行*区域为溧水区的行*区域。溧水区人民*府驻永阳镇大东门街68号。
撤销高淳县,设立南京市高淳区,以原高淳县的行*区域为高淳区的行*区域。高淳区人民*府驻淳溪镇镇兴路号。
二〇一四年
五月二日
一、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连云港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56号)
撤销连云港市新浦区、海州区,设立新的连云港市海州区,以原新浦区、海州区的行*区域为新的海州区的行*区域,海州区人民*府驻浦东街道民主中路号。
撤销赣榆县,设立连云港市赣榆区,以原赣榆县的行*区域为赣榆区的行*区域,赣榆区人民*府驻青口镇琴岛路2号。
二〇一五年
四月二十八日
一、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常州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75号)
撤销常州市武进区和戚墅堰区,设立新的武进区,以原武进区(不含奔牛镇、郑陆镇、邹区镇)和戚墅堰区的行*区域为新设立的武进区的行*区域,武进区人民*府驻湖塘镇延*中大道28号。
撤销县级金坛市,设立常州市金坛区,以原金坛市的行*区域为金坛区的行*区域,金坛区人民*府驻西城街道华阳南路88号。
将原武进区的奔牛镇划归常州市新北区管辖,将原武进区的郑陆镇划归常州市天宁区管辖,将原武进区的邹区镇划归常州市钟楼区管辖。
七月二十三日
二、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盐城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号)
撤销县级大丰市,设立盐城市大丰区,以原大丰市的行*区域为大丰区的行*区域,大丰区人民*府驻大中镇大华东路1号。
十月十三日
三、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无锡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号)
撤销无锡市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设立无锡市梁溪区,以原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的行*区域为梁溪区的行*区域,梁溪区人民*府驻崇安寺街道解放南路号。
设立无锡市新吴区,将无锡市锡山区的鸿山街道和滨湖区的江溪、旺庄、硕放、梅村、新安5个街道划归新吴区管辖,以鸿山、江溪、旺庄、硕放、梅村、新安6个街道的行*区域为新吴区的行*区域,新吴区人民*府驻新安街道和风路28号。
二〇一六年
六月八日
一、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淮安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号)
撤销淮安市清河区、清浦区,设立淮安市清江浦区,以原清河区、清浦区的行*区域为清江浦区的行*区域,清江浦区人民*府驻城南乡淮海南路号。
撤销洪泽县,设立淮安市洪泽区,以原洪泽县的行*区域为洪泽区的行*区域,洪泽区人民*府驻高良涧街道东九道26号。
二〇一八年
二月二十二日
一、民*部关于同意江苏省撤销海安县设立县级海安市的批复(民函〔〕49号)
撤销海安县,设立县级海安市,以原海安县的行*区域为海安市的行*区域,海安市人民*府驻中城街道长江中路号。海安市由江苏省直辖,南通市代管。
浙江省一九九九年
六月二十一日
一、将浙江省嘉兴市郊区更名为秀洲区。
二〇〇〇年
五月二十日
一、撤销浙江省丽水地区和县级丽水市,设立地级丽水市。市人民*府驻新设立的莲都区。
二、丽水市设立莲都区,原县级丽水市的行*区域为莲都区的行*区域。区人民*府驻解放街。
三、丽水市辖原丽水地区的青田县、缙云县、遂昌县、松阳县、云和县、庆元县、景宁畲族自治县和新设立的莲都区。原丽水地区的县级龙泉市由浙江省直辖。
十二月三十日
四、撤销浙江省金华县,设立金华市金东区·金东区辖原金华县的傅村、孝顺、曹宅、塘雅、澧浦、岭下、江东、赤松、源东和金华市婺城区的仙桥、多湖、东孝12个乡(镇)。区人民*府驻多湖镇。
五、将原金华县的雅畈、安地、白龙桥、琅琊、蒋堂、汤溪、罗埠、洋埠、长山、沙畈、塔石、岭上、莘畈、箬阳14个乡(镇〉划归金华市婺城区管辖。
二〇〇一年
一月十三日
一、将浙江省绍兴县的斗门(不含新马山、新合作、新皇*甫、新孙端祜、新豆姜和斗门6个村〉、东浦、鉴湖、皋埠和马山5个镇划归绍兴市越城区管辖。
二、绍兴县人民*府驻地由绍兴市越城区迁至绍兴县柯桥镇。
二月二日
三、撤销浙江省县级萧山市,设立杭州市萧山区,以原县级萧山市的行*区域为萧山区的行*区域。区人民*府驻城厢镇。
四、撤销县级余杭市,设立杭州市余杭区,以原县级余杭市的行*区域为余杭区的行*区域。区人民*府驻临平镇。
七月二十七日
五、将浙江省永嘉县的七都镇、桥下镇的中央涂居委会,温州市瓯海区的临江镇、藤桥镇、上戍乡、双潮乡、岙底乡和梧埏镇的前网、鱼鳞浃、上田、划龙桥4个村,温州市龙湾区蒲州镇的蒲州、上蒲州2个村划归温州市鹿城区管辖。鹿城区人民*府驻墨池坊。
六、将瑞安市塘下镇的上涂、西一、中星、东门、埭头、石坦、屿门、邱宅、东溪、东成10个村和前冈、后冈2个居委会以及鸥海区的永中、天河、沙城、灵昆4个镇划归温州市龙湾区管辖。龙湾区人民*府驻地由状元镇迁至永中镇。
七、将瑞安市的丽岙、仙岩2个镇划归温州市瓯海区管辖。瓯海区人民*府驻地由兴海路迁娄桥镇。
十一月十五日
八、撤销浙江省衢县,设立衢州市衢江区。将原衢县的云溪、太真、双桥、庙前、周家、灰坪、长柱、坑口、举村、岭头、洋口、横路12个乡和高家、莲花、峡川、杜泽、上方、甘里、后溪、湖南、大洲、樟潭、安仁、全旺12个镇以及衢州市柯城区的浮石、下张2个乡和石室乡的*坛口村划归衢江区管辖。衢江区人民*府驻樟潭镇。
二〇〇二年
二月一日
一、撤销浙江省鄞县,设立宁波市鄞州区,以原鄞县的行*区域为鄞州区的行*区。区人民*府驻鄞州路
二〇〇三年
一月二日
一、设立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南浔区。
二、吴兴区辖织里、八里店、杨家埠、妙西、东林、埭溪6各镇和道场、环渚、白雀3个乡以及月河、朝阳、爱山、飞英、龙泉、凤凰6个街道。区人民*府驻湖东路。
三、南浔区辖南浔、练市、双林、善琏、旧馆、菱湖、和孚、千金、石淙9个镇。区人民*府驻南浔镇。
二〇〇五年
五月十七日
一、关于浙江省嘉兴市秀城区更名为南湖区的批复(民函〔〕号)
嘉兴市秀城区更名为南湖区。
二〇一四年
十二月十三日
一、国务院关于同意浙江省调整杭州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号)
撤销县级富阳市,设立杭州市富阳区,以原富阳市的行*区域为富阳区的行*区域,富阳区人民*府驻富春街道桂花路25号。
二〇一五年
七月二十三日
一、国务院关于同意浙江省调整温州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号)
撤销洞头县,设立温州市洞头区,将温州市龙湾区灵昆街道划归洞头区管辖。以原洞头县和龙湾区灵昆街道的行*区域为洞头区的行*区域,洞头区人民*府驻北岙街道县前路12号。
二〇一六年
九月十四日
一、国务院关于同意浙江省调整宁波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号)
撤销宁波市江东区,将原江东区管辖的行*区域划归宁波市鄞州区管辖。
将鄞州区的集士港镇、古林镇、高桥镇、横街镇、鄞江镇、洞桥镇、章水镇、龙观乡、石碶街道划归宁波市海曙区管辖。
撤销县级奉化市,设立宁波市奉化区,以原县级奉化市的行*区域为奉化区的行*区域,奉化区人民*府驻锦屏街道锦屏南路1号。
九月十六日
二、国务院关于同意浙江省杭州市人民*府驻地迁移的批复(国函[]号)
杭州市人民*府驻地由拱墅区环城北路号迁移至江干区解放东路18号。
二〇一七年
四月九日
一、民*部关于同意浙江省撤销玉环县设立县级玉环市的批复(民函[]70号)
撤销玉环县,设立县级玉环市,以原玉环县的行*区域为玉环市的行*区域,玉环市人民*府驻玉城街道东城路6号。玉环市由浙江省直辖,台州市代管。
七月十八日
二、国务院关于同意浙江省调整杭州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号)
撤销县级临安市,设立杭州市临安区,以原临安市的行*区域为临安区的行*区域,临安区人民*府驻锦城街道衣锦街号。
二〇一九年
八月十六日
一、民*部关于同意浙江省设立县级龙港市的批复(民函〔〕83号)
撤销苍南县龙港镇,设立县级龙港市,以原龙港镇的行*区域为龙港市的行*区域,龙港市人民*府驻镇前路号。龙港市由浙江省直辖,温州市代管。
安徽省(以行*区划变更批复时间为序)
一九九九年
七月九日
一、撤销安徽省巢湖地区和县级巢湖市,设立地级巢湖市。市人民*府驻新设立的居巢区青年路。
二、巢湖市设立居巢区,以原县级巢湖市的行*区域为居巢区的行*区域。区人民*府驻东风路。
三、巢湖市辖原巢湖地区的无为县、庐江县、和县、含山县和新设立的居巢区。
九月二日
四、撤销安徽省六安地区和县级六安市,设立地级六安市。市人民*府驻新设立的金安区人民路。
五、六安市设立金安区和裕安区。
金安区辖原县级六安市的东市、中市、三里桥3个街道办事处和九里沟、望城岗、翁墩、淠东、城北、先生店、中店、横搪岗8个乡及马头、东桥、木厂、双河、孙岗、椿树、三十铺、张店、毛坦厂、东河口、施桥11个镇。区人民*府驻人民。
路裕安区辖原县级六安市的鼓楼、西市、北市、南市4个街道办事处和平桥、罗集、狮子岗、单王、青山、茵河口、石板冲7个乡及新安、顺河、丁集、固镇、徐集、江家店、独山、苏埠、城南、分路口、石婆店、韩摆渡12个镇。区人民*府驻云露街。
六、六安市辖原六安地区的舒城县、霍山县、金寨县、霍邱县、寿县和新设立的金安区、裕安区。
二〇〇〇年
五月二十一日
一、调整安徽省阜阳市的行*区划,将阜阳市管辖的涡阳县、蒙城县、和利辛县划归新设立的地级亳州市管辖·调整后的阜阳市辖颍州区、颍东区、颍泉区和临泉县、颍上县、阜南县、太和县。县级界首市由安徽省直辖。
二、撤销安徽省县级亳州市设立地级亳州市。市人民*府驻新设立的谯城区。
三、亳州市设立谯城区,以原县级亳州市的行*区域为谯城区的行*区域。区人民*府驻文化巷。
四、亳州市辖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和新设立的谯城区。
六月二十五日
五、撤销安徽省池州地区和县级贵池市,设立地级池州市。市人民*府驻新设立的贵池区。
六、池州市辖原池州地区的东至县、石台县、青阳县和新设立的贵池区。
七、撤销安徽省宣城地区和县级宣州市,设立地级宣城市。市人民*府驻新设立的宣州区。
八、宣城市设立宣州区,以原县级宣州市的行*区域为宣州区的行*区域。区人民*府驻叠嶂中路。
九、宣城市辖原宣城地区的郎溪县、广德县、泾县、绩溪县、旌德县和新设立的宣州区。原宣城地区的县级宁国市由安徽省直辖。
二〇〇一年
七月一日
一、撤销安徽省马鞍山市向山区。将原向山区的慈湖乡划归马鞍山市金家庄区管辖,将霍里镇、濮搪镇划归马鞍山市花山区管辖;将雨山乡、佳山乡和向山镇划归马鞍山市雨山区管辖。
二〇〇二年
二月一日
一、安徽省合肥市东市区更名为合肥市瑶海区,将合肥市郊区的长淮、方庙2个街道和城东乡、七里塘镇、大兴镇,以及肥东县的磨店乡和龙岗镇的三合、刘大郢、油坊、大彭、罗岗、马岗、王岗、史城8个村及新站、大店2个居委会划归瑶海区管辖。
二、安徽省合肥市西市区更名为合肥市蜀山区,将合肥市郊区的井!岗镇划归到蜀山区管辖。
三、安徽省合肥市郊区更名为合肥市包河区,将原西市区的巢湖路、芜湖路、宁国路3个街道划归包河区管辖。区人民*府驻宣城路。
二〇〇四年
一月十日
一、关于安徽省调整蚌埠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4号)
蚌埠市东市区更名为龙子湖区,中市区更名为蚌山区,西市区更名为禹会区,郊区更名为淮上区。调整蚌埠市龙子湖区、蚌山区、禹会区、淮上区的行*区划。市人民*府驻蚌山区东海大道。
龙子湖区辖原东市区的东风、治淮、东升、解放和曹山5个街道;原中市区的延安街道,原郊区的李楼乡、长淮卫镇,雪华乡的曹彭、仇岗、孙邹、山南4个村。区人民*府驻解放路。
蚌山区辖原中市区的天桥、青年、纬二路、胜利和*庄5个街道:原东市区的宏业村、龙湖新村2个街道及烟墩村;原西市区朝阳街道的新建、东方红2个居委会,钓鱼台街道的友谊、雅郢2个委会和施徐村,原郊区的燕山乡,雪华乡的邱桥、纪郭、沈圩3个村,长青乡的陶店、金圩2个村,秦集镇的仲集村,区人民*府驻南山路。
禹会区辖原西市区的大庆、张公山、纬四3个街道,朝阳街道的红旗里、平安里、新风、创新、新村5个居委会,钓鱼台街道的继红、钓鱼台、安平、燕山路、迎河桥5个居委会原郊区长青乡的许庄、九龙、山香、*山、王岗、石巷6个村。秦集镇的秦集、九搪、河北、东周、姜顾、花郢、西朱、禹会、大徐、高埂、前郢、冯东、冯西、宗洼、草寺、大孔、老贯徐、三尖塘、彭巷、仁和、枣林、周蔡、杭刘、广德24个村。区人民*府驻红旗一路。
淮上区辖原郊区的小蚌埠镇、吴小街镇原中市区的淮滨街道;原属怀远县的梅桥乡。原属固镇的曹老集镇。区人民*府驻小蚌埠。
五月二十九日
二、关于安徽省调整淮南市和长丰县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39号)
将长丰县的孔店乡划归淮南市大通区管辖,史院乡、三和乡、曹庵镇划归淮南市田家庵区管辖,孙庙乡、孤堆回族乡、杨公镇划归淮南市谢家集区管辖。
二〇〇五年
五月十三日
一、关于安徽省调整安庆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38号)
将安庆市郊区的老峰镇、龙狮桥乡、长风乡、新洲乡划归安庆市迎江区管辖。
将安庆市郊区的十里铺乡(不含眉山、象山、苏岗、砂桥、罗冲5个村)和怀宁县的海口镇、山口乡划归安庆市大观区管辖。
安庆市郊区更名为安庆市宜秀区,将怀宁县的大龙山镇、五横乡和桐城市的罗岭镇划归宜秀区管辖。宜秀区人民*府驻地由迎江区青少年宫路迁至大龙山镇。
九月十三日
二、关于安徽省调整芜湖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77号)
撤销芜湖市新芫区、镜湖区,设立新的芜湖市镜湖区。将原新芫区、镜湖区的行*区域和鸠江区的荆山街道以及湾里镇的广福、莲塘2个居委会划归镜湖区管辖。镜湖区人民*府驻北京东路。
设立芜湖市三山区,将原马塘区的三山、保定2个街道和繁昌县的峨桥镇划归三山区管辖。三山区人民*府驻三华路。
马塘区更名为弋江区。将芜湖县火龙岗镇划归弋江区管辖。弋江区人民*府驻利民路。
二〇〇六年
九月二十六日
一、关于安徽省合肥市人民*府驻地迁移的批复(国函〔〕97号)
合肥市人民*府驻地由合肥市庐阳区淮河路迁至合肥市蜀山区东流路。
二〇〇六年
八月二十一日
一、关于同意安徽省马鞍山市人民*府驻地迁移的批复(国函〔〕78号)
马鞍山市人民*府驻地由马鞍山市花山区湖北路迁至马鞍山市雨山区太白大道。
二〇〇九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关于同意安徽省芜湖市人民*府驻地迁移的批复(国函〔〕号)
芜湖市人民*府驻地由芜湖市镜湖区镜湖路迁至芜湖市鸠江区新三路。
二〇一一年
七月十四日
一、关于同意安徽省撤销地级巢湖市及部分行*区划调整的批复(国函〔1〕84号)
撤销地级巢湖市。
撤销原地级巢湖市居巢区,设立县级巢湖市,以原地级巢湖市居巢区的行*区域为新设的县级巢湖市的行*区域,新设的县级巢湖市人民*府驻卧牛山街道。新设的县级巢湖市由安徽省直辖,合肥市代管。
原地级巢湖市管辖的庐江县划归合肥市管辖。
原地级巢湖市管辖的无为县划归芜湖市管辖,和县的沈巷镇划归芜湖市鸠江区管辖。
原地级巢湖市管辖的含山县、和县(不含沈巷镇)划归马鞍山市管辖。
二〇一二年
八月十七日
一、关于同意安徽省调整马鞍山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2〕号)
撤销马鞍山市金家庄区和花山区,设立新的花山区,以原金家庄区和花山区的行*区域为新的花山区的行*区域。花山区人民*府驻霍里街道秀山大道号。
设立马鞍山市博望区。将当涂县的博望镇、丹阳镇、新市镇划归博望区管辖,以博望镇、丹阳镇、新市镇的行*区域为博望区的行*区域。博望区人民*府驻博望镇工贸路1号。
二〇一五年
十月十三日
一、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调整铜陵市六安市安庆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号)
将安庆市枞阳县划归铜陵市管辖。
撤销铜陵市铜官山区、狮子山区,设立铜陵市铜官区,以原铜官山区、狮子山区的行*区域为铜官区的行*区域,铜官区人民*府驻乌木山社区木鱼山大道号。
设立六安市叶集区,将霍邱县的叶集镇、三元镇、孙岗乡划归叶集区管辖,以叶集镇、三元镇、孙岗乡的行*区域为叶集区的行*区域,叶集区人民*府驻叶集镇花园路88号。
十二月三日
二、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调整六安市淮南市铜陵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号)
将六安市寿县划归淮南市管辖。
撤销铜陵县,设立铜陵市义安区,以原铜陵县的行*区域为义安区的行*区域,义安区人民*府驻五松镇人民大道95号。
二〇一六年
一月十一日
一、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人民*府驻地迁移的批复(国函〔〕15号)
安徽省人民*府由合肥市庐阳区长江路号迁移至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二〇一八年
七月二日
一、民*部关于同意安徽省撤销潜山县设立县级潜山市的批复(民函〔〕号)
撤销潜山县,设立县级潜山市,以原潜山县的行*区域为潜山市行*区域,潜山市人民*府驻梅城镇潜阳路号。潜山市由安徽省直辖,安庆市代管。
二〇一九年
七月十二日
一、民*部关于同意安徽省撤销广德县设立县级广德市的批复(民函〔〕70号)
撤销广德县,设立县级广德市,以原广德县的行*区域为广德市的行*区域,广德市人民*府驻桃州镇爱民路99号。广德市由安徽省直辖,宣城市代管。
十一月二十日
二、民*部关于同意安徽省撤销无为县设立县级无为市的批复(民函〔〕号)
撤销无为县,设立县级无为市,以原无为县的行*区域为无为市的行*区域,无为市人民*府驻无城镇二坝路1号。无为市由安徽省直辖,芜湖市代管。
福建省一九九九年
十一月十四日
一、撤销福建省宁德地区和县级宁德市,设立地级宁德市。市人民*府驻新设立的蕉城区。
二、宁德市设立蕉城区,以原县级宁德市的行*区域为蕉城区的行*区域。区人民*府驻八一五中路。
三、宁德市辖原宁德地区的霞浦县、柘荣县、寿宁县、古田县、屏南县、周宁县和新设立的蕉城区。原宁德地区的县级福安市和福鼎市由福建省直辖。
二〇〇〇年
四月十二日
一、设立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泉港区辖惠安县的山腰、后龙、南埔、涂岭、埭港5个镇。区人民*府驻山腰镇。
二〇〇二年
二月一日
一、撤销福建省莆田县。将原莆田县的常太、华亭、灵川、东海4个镇划归莆田市城厢区管辖,原莆田县的江口、梧塘、秋芦、白沙、新县、庄边6个镇和大洋乡划归莆田市涵江区管辖。
二、设立莆田市荔城区,将城厢区荔城街道的文献、凤山、长寿、英龙、梅峰5个居委会,城南乡的镇海、阀口、新溪、步云、埭里、古山6个村,城郊乡的长丰、七步、濠浦、南郊、莘郊、荔浦、陡门、张镇、四诛、东阳、拱辰、畅林12个村,以及原莆田县的西天尾、新度、*石、北高4个镇划归荔城区管辖。区人民*府驻县巷。
三、设立莆田市秀屿区,将原莆田县的笏石、东庄、忠门、东埔、湄洲、东桥、埭头、平海、南日9个镇和山亭、月塘2个乡划归秀屿区管辖。区人民*府驻笏石镇。
十二月二十六日
四、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府驻地由兴隆路23号迁至禾山镇。
二〇〇三年
四月二十六日
一、撤销福建省厦门市鼓浪屿区和开元区,将其行*区域划归厦门市思明区管辖。思明区人民*府驻民族路。
二、将厦门市杏林区的杏林街道办事处和杏林镇划归厦门市集美区管辖。集美区人民*府驻银江路。
三、杏林区更名为海沧区。区人民*府驻地由杏林南路29号迁至海沧镇。
四、厦门市设立翔安区,将厦门市同安区所辖新店、新圩、马巷、内厝、大嶝5个镇划归翔安区管辖。区人民*府驻新店镇。
五、行*区划调整后,厦门市辖思明、湖里、集美、海沧、同安和翔安6个区,市人民*府驻思明区湖滨北路。
二〇〇六年
二月十三日
一、关于福建省泉州市人民*府驻地迁移的批复(国函〔〕9号)
泉州市人民*府驻地由泉州市鲤城区庄府巷迁至泉州市丰泽区景观东路。
二〇〇七年
六月一日
一、关于福建省晋江市人民*府驻地迁移的批复(民函〔〕号)
晋江市人民*府驻地由晋江市青阳街道南山路迁至普江市罗山街道世纪大道。
二〇一一年
一月六日
一、关于同意福建省漳州市人民*府驻地迁移的批复(国函〔1〕3号)
漳州市人民*府驻地由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路迁至漳州市龙文区步文镇。
二〇一四年
五月二日
一、关于同意福建省调整南平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57号)
撤销县级建阳市,设立南平市建阳区,以原建阳市的行*区域为建阳区的行*区域,建阳区人民*府驻潭城街道人民路28号。
南平市人民*府驻地由延平区八一路号迁至建阳区南林大街36号。
二〇一七年
七月十八日
一、国务院关于同意福建省调整福州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号)
撤销县级长乐市,设立福州市长乐区,以原长乐市的行*区域为长乐区的行*区域,长乐区人民*府驻吴航街道解放路27号。
江西省二〇〇〇年
四月十九日
一、撤销江西省吉安地区和县级吉安市,设立地级吉安市。市人民*府驻新设立的吉州区。
二、吉安市设立吉州区和青原区。吉州区辖原县级吉安市的古南镇、永叙、文山、习溪桥、北门5个街道办事处和白塘乡、禾埠乡、长塘乡、兴桥镇、樟山镇以及从吉安县划入的曲濑乡。区人民*府驻阳明东路。青原区辖原县级吉安市的河东镇、天玉镇和从吉安县划入的文陂乡、云楼乡、富田乡、值夏镇、新圩镇、东固镇以及从吉水县划入的富滩镇。区人民*府驻河东镇。
三、将宁冈县和县级井冈山市合并,组建新的县级井冈山市。市人民*府驻厦坪镇。
四、吉安市辖原吉安地区的吉安县、永丰县、永新县、新干县、泰和县、峡江县、遂川县、安福县、吉水县、万安县和新设立的吉州区、青原区。新组建的井冈山市由江西省直辖。
五月二十二日
五、撤销江西省宜春地区和县级宜春市,设立地级宜春市。市人民*府驻新设立的袁州区
六、宜春市设立袁州区,以原县级宜春市的行*区域为袁州区的行*区域。区人民*府驻中山中路。
七、宜春市辖原宜春地区的上高县、宜丰县、奉新县、万载县、靖安县、铜鼓县和新设立的袁州区。原宜春地区的县级丰城市、樟树市、高安市由江西省直辖。
六月二十三日
八、撤销江西省抚州地区和县级临川市,设立地级抚州市。市人民*府驻新设立的临川区。
九、抚州市设立临川区,以原县级临川市的行*区域为临川区的行*区域。区人民*府驻赣东大道。
十、抚州市辖原抚州地区的南城县、黎川县、南丰县、崇仁县、乐安县、宜*县、金溪县、资溪县、东乡县、广昌县和新设立的临川区。
十一、撤销江西省上饶地区和县级上饶市,设立地级上饶市。市人民*府驻新设立的信州区。
十二、上饶市设立信州区,以原县级上饶市的行*区域为信州区的行*区域。区人民*府驻三江大道。
十三、上饶市辖原上饶地区的上饶县、广丰县、玉山县、铅山县、横峰县、弋阳县、万年县、余干县、波阳县、婺源县和新设立的信州区。原上饶地区的县级市德兴由江西省直辖。
二〇〇二年
六月六日
一、江西省南昌市郊区更名为青山湖区。
二〇〇三年
十二月十七日
一、江西省上饶市波阳县县名恢复为鄱阳县。
二〇〇四年
九月七日
一、关于江西省调整南昌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号)
将西湖区朝阳洲街道的西船居委会,青山湖区塘山镇的永和、公园、贤湖、永溪、长巷、七里6个村划归东湖区管辖。
将青山湖区的桃花镇和湖坊镇的同盟村划归西湖区管辖。
将西湖区十字街街道的谷市街、洪城路、南关口、九四、新丰5个居委会,上海路街道的草珊瑚集团、南昌肠衣厂、电子计算机厂、江西涤纶厂、江地基础公司、曙光、商标彩印厂、南昌市染整厂、江南蓄电池厂、四机床厂、二进、国乐新村12个居委会,南站街道的解放西路东居委会,青山湖区湖坊镇的楞上、太和、热心3个村划归青云谱区管辖。
将东湖区彭家桥街道的、高新、南大北院、青山湖、谢家村、星光、上坊路、江大南路、南大南院、南昌水专、北京东路11个居委会,青山路街道的潘坊、电化、塘山北、塘山南、纺园一、纺园二、纺园三7个居委会,西湖区上海路街道的轻化所、洪钢、省人民检察院、电信城东分局、安康、省机械施工公司、省水利设计院、省安装公司、南方电动工具厂、江西橡胶厂、上海路北、商昌电池厂、东华计量所、南昌搪瓷厂、上海路新村、华安针织总厂、江西五金厂、三波电机厂、水文地质大队、二六O厂、省卫生学校、新世纪、上海路住宅区北、塔子桥北、南航、上海路住宅区南、沿河、南昌阀门广28个居委会,西湖区丁公路街道的新魏路、半边街、师大南路、顺化门、岔道口东路、师大、广电厅、手表厂、鸿顺9个居委会,南姑街道的工人新村北、工人新村南、商苑、洪都中大道、铁路第三、铁路第四、铁路第六7个居委会划归青山湖区管辖。
调整后,东湖区辖董家窑、大院、公园、百花洲、墩子塘、豫章、八一桥、滕王阁、沙井、青山路、彭家桥11个街道,区人民*府驻叠山路;西湖区辖绳金塔、桃源、朝阳洲、广润门、南浦、西湖、系马桩、十字街、丁公路、南站10个街道和桃花镇,区人民*府驻孺子路;青云谐区辖三家店、洪都、京山、徐家坊、岱山5个街道和青云谱镇,区人民*府驻井冈山大道;青山湖区辖湖坊、京东、罗家、塘山、蚊桥5个镇和上海路街道、扬子洲乡,区人民*府驻南京东路。
二〇〇六年
三月二十九日
一、关于江西省南昌市人民*府驻地迁移的批复(国函〔〕17号)
南昌市人民*府驻地由南昌市东湖区民德路迁至南昌市东湖区新府路。
二〇一〇年
九月十日
一、关于同意江西省设立共青城市的批复(民函〔〕号)
设立江西省共青城市(县级)。将德安县茶山街道办事处、甘露镇、金湖乡,永修县江益镇和燕坊镇坪塘村、燕坊村,星子县苏家垱乡、泽泉乡划归共青城市管辖。共青城市人民*府驻茶山街道共青大道。共青城市由江西省直辖。
二〇一三年
十月十八日
一、关于同意江西省调整赣州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号)
撤销县级南康市,设立赣州市南康区,以原南康市(不含潭东镇、潭口镇)的行*区域为南康区的行*区域。南康区人民*府驻蓉江街道金赣大道1号。
将原县级南康市的潭东镇、潭口镇划归赣州市章贡区管辖。
二〇一五年
二月十六日
一、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西省调整上饶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37号)
撤销广丰县,设立上饶市广丰区,以原广丰县的行*区域为广丰区的行*区域,广丰区人民*府驻永丰街道府前街1号。
七月二十三日
二、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西省调整南昌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号)
撤销新建县,设立南昌市新建区,以原新建县的行*区域为新建区的行*区域,新建区人民*府驻长堎镇新建大道号。
二〇一六年
三月二十日
一、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西省调整九江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58号)
撤销星子县,设立县级庐山市,将九江市庐山区牯岭镇划归庐山市管辖。以原星子县和庐山区牯岭镇的行*区域为庐山市的行*区域,庐山市人民*府驻南康镇紫阳南路45号。庐山市由江西省直辖,九江市代管。
将九江市庐山区更名为濂溪区。
九月十四日
二、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西省调整赣州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号)
撤销赣县,设立赣州市赣县区,以原赣县的行*区域为赣县区的行*区域,赣县区人民*府驻梅林镇梅林大街5号。
十一月二十四日
三、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西省调整抚州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号)
撤销东乡县,设立抚州市东乡区,以原东乡县的行*区域为东乡区的行*区域,东乡区人民*府驻孝岗镇子山路号。
二〇一七年
七月十八日
一、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西省调整九江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号)
撤销九江县,设立九江市柴桑区,以原九江县的行*区域为柴桑区的行*区域,柴桑区人民*府驻沙河街镇庐山北路号。
二〇一八年
二月九日
一、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西省调整鹰潭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23号)
撤销余江县,设立鹰潭市余江区,以原余江县的行*区域为余江区的行*区域,余江区人民*府驻邓埠镇鹰南大道1号。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一、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西省调整上饶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59号)
撤销上饶县,设立上饶市广信区,以原上饶县的行*区域为广信区的行*区域,广信区人民*府驻旭日街道吉阳西路1号。
十一月六日
二、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西省调整南昌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号)
撤销南昌市湾里区,将其行*区域并入南昌市新建区。同意设立南昌市红谷滩区,将南昌市东湖区沙井街道、卫东街道和新建区生米镇划归红谷滩区管辖,以东湖区沙井街道、卫东街道和新建区生米镇的行*区域为红谷滩区的行*区域,红谷滩区人民*府驻沙井街道绿茵路号。
山东省二〇〇〇年
四月十九日
一、将山东省泰安市郊区更名为岱岳区,岱岳区人民*府驻地由泰山区迁至粥店街道办事处粥店村西侧。
六月十日
二、撤销山东省滨州地区和县级滨州市,设立地级滨州市。市人民*府驻新设立的滨城区。
三、滨州市设立滨城区,以原县级滨州市的行*区域为滨城区的行*区域。区人民*府驻*河六路。
四、滨州市辖原滨州地区的惠民县、阳信县、无棣县、沾化县、博兴县、邹平县和新设立的滨城区。
六月二十三日
五、撤销山东省菏泽地区和县级菏泽市,设立地级菏泽市。市人民*府驻新设立的牡丹区。
六、菏泽市设立牡丹区,以原县级菏泽市的行*区域为牡丹区的行*区域。区人民*府驻中华西路。
七、菏泽市辖原菏泽地区的曹县、单县、成武县、巨野县、郓城县、鄄城县、定陶县、东明县和新设立的牡丹区。
二〇〇一年
六月二十六日
一、撤销山东省长清县,设立济南市长清区,以原长清县的行*区域为长清区的行*区域。区人民*府驻长清镇。
二〇〇四年
九月九日
一、关于山东省设立日照市岚山区的批复:(国函〔〕71号)
设立日照市岚山区。将日照市东港区的岚山头、安东卫2个街道和虎山、碑廓、*墩、后村、高兴、巨峰6个镇划归岚山区管辖。岚山区人民*府驻岚山路。
二〇一二年
九月三十日
一、关于同意山东省调整青岛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2〕号)
撤销青岛市市北区、四方区,设立新的青岛市市北区,以原市北区、四方区的行*区域为新的市北区的行*区域。市北区人民*府驻敦化路街道延吉路80号。
撤销青岛市*岛区、县级胶南市,设立新的青岛市*岛区,以原青岛市*岛区、县级胶南市的行*区域为新的*岛区的行*区域。*岛区人民*府驻隐珠街道深圳路号。
二〇一三年
十月十八日
十九、关于同意山东省调整济宁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号)
撤销济宁市市中区、任城区,设立新的任城区,以原市中区、任城区的行*区域为新设任城区的行*区域。任城区人民*府驻阜桥街道太白中路4号。
撤销兖州市,设立济宁市兖州区,以原兖州市的行*区域为兖州区的行*区域。兖州区人民*府驻龙桥街道九州中路99号。
二〇一四年
一月八日
一、关于同意山东省苍山县更名为兰陵县的批复(民函〔〕6号)
苍山县更名为兰陵县。
一月二十五日
二、关于同意山东省调整威海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13号)
撤销县级文登市,设立威海市文登区,以原文登市(不含汪疃镇、苘山镇)的行*区域为文登区的行*区域,文登区人民*府驻天福街道文山路30号。
将原文登市的汪疃镇、苘山镇划归威海市环翠区管辖。
九月九日
三、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省调整滨州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号)
撤销沾化县,设立滨州市沾化区,以原沾化县的行*区域为沾化区的行*区域,沾化区人民*府驻富国街道金海五路号。
十月二十日
四、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省调整德州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号)
撤销陵县,设立德州市陵城区,以原陵县的行*区域为陵城区的行*区域,陵城区人民*府驻临齐街道中兴路号。
二〇一六年
一月七日
一、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省调整菏泽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7号)
撤销定陶县,设立菏泽市定陶区,以原定陶县的行*区域为定陶区的行*区域,定陶区人民*府驻天中街道陶朱公大街号。
六月八日
二、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省调整东营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号)
撤销垦利县,设立东营市垦利区,以原垦利县的行*区域为垦利区的行*区域,垦利区人民*府驻垦利街道盛兴路16号。
九月十四日
三、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省调整济南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号)
撤销县级章丘市,设立济南市章丘区,以原县级章丘市的行*区域为章丘区的行*区域,章丘区人民*府驻双山街道府前大道号。
二〇一七年
七月十八日
一、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省调整青岛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号)
撤销县级即墨市,设立青岛市即墨区,以原即墨市的行*区域为即墨区的行*区域,即墨区人民*府驻通济街道振华街号。
二〇一八年
六月十九日
一、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省调整济南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86号)
撤销济阳县,设立济南市济阳区,以原济阳县的行*区域为济阳区的行*区域,济阳区人民*府驻济北街道开元大街号。
七月二日
二、民*部关于同意山东省撤销邹平县设立县级邹平市的批复(民函〔〕号)
撤销邹平县,设立县级邹平市,以原邹平县的行*区域为邹平市行*区域,邹平市人民*府驻*山街道鹤伴二路号。邹平市由山东省直辖,滨州市代管。
十二月二十六日
三、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省调整济南市莱芜市行*区划的批复(国函〔〕号)
撤销地级莱芜市,将其所辖区域划归济南市管辖。设立济南市莱芜区,以原莱芜市莱城区的行*区域为莱芜区的行*区域,莱芜区人民*府驻凤城街道凤城西大街号;设立济南市钢城区,以原莱芜市钢城区的行*区域为钢城区的行*区域,钢城区人民*府驻艾山街道府前大街27号。
二〇一九年
六月二十七日
一、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省调整聊城市部分行*区划的批复(国函〔〕60号)
撤销茌平县,设立聊城市茌平区,以原茌平县的行*区域为茌平区的行*区域,茌平区人民*府驻振兴街道中心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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