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宜宾刘幕昭网上获悉昭通中院发布征集线索后,再次用实名举报和网上隔空喊话周兴旺(原云南省昭通市中级法院民一庭庭长、现任云南省彝良县法院院长周兴旺)的方式,向云南多个部门承诺如其反映不实,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刘幕昭4月26日再次坚定表示,彝良县法院院长周兴旺一日不落马,举报不会停止。
刘幕昭表示:周兴旺,你明知自己不是余江套路贷诉刘幕昭民间借贷一案的合议庭成员,你却故意违反法律,知法犯法,在年3月2日擅自收回毁灭已送达双方当事人的《民事判决书》,并故意违反自愿原则、违反法律、损害第三人利益,擅自编造《民事调解书》,已涉嫌毁灭变造国家公文罪。你为逃避法律制裁,企图通过你的同伙周映枢(原昭通市中级法院副院长、云南楚雄州检察院检察长最近已被双规)向云南自媒体维权呼声网杜美出钱要求删除刘幕昭在网上的实举报。
周映枢还利用职权向昭通市检院办案人员打招呼,对你的案子不立案调查。你的以上犯罪事实,我有充分的证据,已向中央和省市纪检委监察委举报,你在自查自纠教育整顿阶段,还不投案自首,还在作动员报告,还在忽悠上级组织、忽悠社会,必将受到重处!
实名举报人:刘幕昭、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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