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报名了!
大洼区城郊学校秋季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办学行为和秩序,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辽教办13号)、盘锦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盘锦市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盘教通41号),我校采用全市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网络管理平台,线上报名。
一、招生范围
(1)城郊小学:水果桥以西至凤山路、红海滩大街以北区域含(兴顺社区、新园社区、永泰社区、公园里小区及主城区愿意到城郊学校就读的学生)。
(2)城郊初中:兴顺社区、新园社区、小堡子村。水果桥以西凤山路、珠江街以北区域。
二、招生对象
年8月31日前出生,直接升入本区域内小学一年级,学位充足的,出生日期可放宽至12月31日以前。
三、报名时间
年7月1日-5日,小学适龄儿童家长通过招生平台填写孩子入学信息,选择报名学校(也可到校现场报名,在学校指导下网上填写信息)。
7月5日为小学入学报名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和报名学校。
7月1日-5日,初中有序组织小学六年级学生家长进入招生平台填写学生信息(也可到校填报),各初中对学生信息、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等入学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家长应及时凭有效证件到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
7月5日为初中入学报名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和报名学校。对于符合申请回盘就读初中条件但毕业于外市的小学毕业生,由各初中和区教育局负责审核入学材料并录入学生信息。
8月25日,未在招生平台进行报名或未被录取的学生,通过招生平台补充报名。
四、报名条件
小学:1.户籍和父母在一起,户籍和房证都在本学区内。
2.户籍和父母在一起,住房在本学区内,但户籍不在本学区内。
3.户籍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和住房在本学区。
初中:一是大洼区内小学应届毕业生,二是符合户籍、住房、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报名条件之一的外省市小学应届毕业生,不招收外省市区户籍且不在盘实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入学。对于毕业于外省市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回(来)大洼就读初中,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大洼区内户籍;
(2)在大洼实际居住,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有大洼区的不动产证(或购房全款发票、网签备案合同);
(3)在大洼务工随迁,法定监护人能够提供大洼社保缴纳证明;
(4)法定监护人具有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派出所委托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发放的盘锦市居住证。
五、录取时间及原则
时间:8月26日-27日,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学生由平台发放学生入学通知。
原则:根据报名条件依次录取。当同一批次报名的学生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如数录取,当某一批次报名的学生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分流到就近有学位的学校。
六、报名平台网址
盘锦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信息服务平台:
①网址:
学校概况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城郊学校(九年一贯制)位于大洼区大洼街道西,始建于年9月,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现有18个教学班,学生近人,是全市唯一一所以国学、半*事化教学特色的公办学校。
校园环境
办学理念
自年8月份,在汪海清校长带领下,我校高举中华传统文化大旗,聘请国内文化艺术界精英为顾问,以人为本,科技兴校,每个学生成为精英人才奠基为办学目的,推行全新教育、教学方法,读圣贤书,做有德人,拥君子范儿,成栋梁材。
30人小班教学、诵经典、书法、古筝、围棋、武术等丰富活动多且免费、人均活动面积百平、校车、食堂、宿舍一应俱全、学生综合素质教育完美践行。
监制:汪海清
审核:荣丽娟
编辑:白雪飞
来源:大洼区城郊学校
邮编:dwcj_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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