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决定,在中国共产*成立周年之际,表彰一批全省优秀共产*员、全省优秀*务工作者和全省先进基层*组织。根据有关规定,经过逐级推荐、审核评选、严格考察、征求意见等程序,市委研究确定了全省优秀共产*员、全省优秀*务工作者和全省先进基层*组织拟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市拟推荐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22日至27日。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4月27日18时前,以电话或信函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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