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2月底,在全省撤乡并镇改革中,为适应新时期发展,经山东省*府批准,由原市郊乡改为光明路街道。
位于东经°31′30″~°36′00″,北纬34°46′43″~34°53′29″,地处市中区驻地周围,东与孟庄镇、西王庄镇为邻,南同峄城区接壤,西连永安镇,北接齐村镇。电话区号,邮*编码,西距枣庄市*府驻地28千米。
光明路街道历史悠久,春秋时代属鄫地,汉属氶县,晋属兰陵郡,金元时期始属峄县,清末民初分属峄县鄫城乡山阴社、南郭社、西南社。年属峄县二区,年属峄县八区,年属枣庄行*区枣庄区,年9月属曙光人民公社,年4月成立各塔埠公社,年8月改设郊区人民公社,年4月改为市郊乡,年3月撤乡设街道。
年末,辖14个村委会、9个居委会。
辖区东西最大距离6.39千米,南北最大距离12.52千米,总面积35.29平方千米。
境内大部分为山间谷地平原,地势北高南低,略有起伏,地面高程一般在海拔70-米之间,最高点东山阴村韭菜山顶海拔米,最低点大洼街海拔50.2米。
河流属淮河流域,中运河水系,多发源于北部山区,向南注入中运河,系雨源型季节河流,雨季水量较大,枯季水少,甚至干涸。
——节选自《枣庄市标准地名图集》,枣庄市民*局主编。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