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盘锦大洼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孙旺在庭审过程中称:司法机关收受贿赂不办事,正说明司法工作人员保证了道德底线。这段庭审录像的公开,不仅将这起虚假诉讼案件置入了公众视野之内,同时也将办案检察官在庭上的发言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6月29日,针对检察官孙旺的言论,盘锦市检察院发布《关于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庭审言论的情况说明》。
庭审过程中,盘锦大洼区检察院检察官孙旺称:司法机关当中,收受贿赂不办事,正说明司法工作人员保证了道德底线。
辩护律师王振宇提出,被告人的12份笔录,没有一份时间与同步录像一致。
孙旺回应:存在这样的合理误差,恰恰说明了侦查人员严谨扎实的作风。
王振宇提出:法律明确规定要同步,你现在说不同步反倒体现了严谨性?
孙旺说:我们侦查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可能还没有达到我们辩护人要求的标准,我们是盘锦,不是一线二线的特大的城市,也希望辩护人对此能够予以谅解。
“原来拿人好处不办事也属于有底线”,“这样的检察官,你还有底线吗?”……网友们或调侃,或质疑,用各种方式表达不满和不解。从法律上说,官员接受贿赂,就已经是受贿罪的既遂状态,触犯了刑法这条“底线中的底线”。从道德上说,鼓吹“受贿不办事”更是恬不知耻。
据了解,涉事检察官孙某毕业于年8月,进入盘锦市大洼区检察院公诉科工作。报道称“他共办理审查起诉案件余起,无一起瑕疵案件,定性准确率、有罪判决率均达%”。根据该报道,截至年底,孙某担任检察官5年以来,办理案件涉案金额超万,于年获“盘锦市第二届十佳检察官”。
众所周知,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对于坚守公平正义防线的司法工作人员来说,严禁收受贿赂是职业操守,更是道德要求。堂堂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手握国家重器,理当严格自律,收人贿赂,这是严重的违法犯罪。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连法律都敢践踏,何来“道德底线”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