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传承红色基因,关爱未成年人,宣讲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活动走进盘锦市大洼区榆树学校。活动由盘锦市民*局、盘锦市人民检察院、共青团盘锦市委、盘锦爱心志愿者发展促进会、大洼区榆树学校共同举办。
去年10月17日,全国人大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并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新修订的法律针对民*关爱保护的农村留守、困境、监护缺失未成年人的工作都作出了具体规定,开启了法律框架下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新格局,这不仅是未保工作的新机遇,也是新挑战。如何才能做好新时期的未保工作,首先就要从宣传好、学好、用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做起。
活动中相关单位及爱心组织向榆树学校40名困境学生伸出了援手,盘锦市爱心志愿者发展促进会捐款元,团盘锦市委捐赠《未成年人保护法》小册子本,《青少年自护教育手册》套,《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民法典宣传光盘》5套。盘锦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王光宇主任结合生动事例宣讲解读未保法、盘锦市检察院葛佩麟检察官现场图片讲解。
通过《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进校园活动,使困境学生对法律框架下权利和义务得到了重新认识,清楚地知道他们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自己应该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提高了法制意识,增强明辨事非和自我防范的能力。
本文来源: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