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年市级第二季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方案的通知》计划安排,市市场监管局在餐饮环节对畜禽肉、鲜蛋、蔬菜、水产品等4大类食用农产品,及粮食加工品、乳制品、糕点、饮料、餐饮食品等9大类生产加工食品进行了市级监督抽检,共抽检批次。其中合格产品批次,不合格产品9批次,合格率98.49%。通告如下:
不合格产品所涉及的标称企业、产品名称和不合格指标为:
粮食加工类日照市岚山区虎山人家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来自日照市岚山区汾水村邵长远的发面小饼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淀粉及淀粉制品五莲县红瓦房山庄使用的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
糕点日照市东港区白玉兰餐饮有限公司自制的大桃酥安赛蜜超标。
餐饮食品莒县好来商务酒店有限公司使用来自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大洼镇樊文才的生食海蜇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
日照市岚山区悦满园酒店使用来自日照市岚山区虎山镇李宗亮的海蜇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
日照市岚山区悦满园酒店使用来自日照市岚山区虎山镇李宗亮的海蜇头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
日照市东港区石臼街道早尚美食店的自制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
食用农产品
日照市东港区丁娜饭店使用来自东港区后村镇井沟崔为禄的鸡蛋检出氟苯尼考。
日照市东港区向阳屯菜馆使用来自石臼市场的小*花鱼(海水鱼)挥发性盐基氮超标。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抽样场所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