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辽宁盘锦大洼区四营屯村的文女士在网上传的一段小视频显示,她家水管里流出来的自来水,用打火机能点着。当地*府随即关停了问题辖区的自来水井,并成立了联合调查组。事件回顾10日,大洼区赵圈河镇扩容后的立方米蓄水池投入使用,恢复24小时供水。大洼区疾控中心依据《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对水质进行了检测,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事件发生后,盘锦市和大洼区纪委监委针对漠视群众利益等问题,迅速启动追责问责程序,对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进行调查和责任追究。
给予原区*府分管副区长诫勉谈话;
现区*府分管副区长*内警告处分;
原区水利局局长诫勉谈话;
现区水利局局长*内警告处分;
原区水利局副局长*内严重警告处分;
现区水利局副局长*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副局长职务;
现区水利服务中心副主任*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副主任职务;
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撤销*内职务、撤职处分;
现赵圈河镇*委书记*内警告处分;
原赵圈河镇镇长*内警告处分;
现赵圈河镇镇长*内警告处分;
现赵圈河镇*委*法委员*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委*法委员职务;
现赵圈河镇自来水服务站站长留*察看一年、撤职处分。
原标题:《13人被问责!辽宁通报“自来水着火”事件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