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月26日,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邹向东、陶碧浪涉嫌贪污案向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邹向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被告人陶碧浪窃取公共财务价值人民币82.9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处于法院审理阶段。
来源:中国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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